地区: | 博爱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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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
电话: | 0391-8662025 |
地址: | 博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县“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四)统筹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五)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
(六)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七)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九)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十)统筹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十一)负责协调、督促“放管服”改革工作,对县政府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博爱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息化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政务服务科。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以及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组织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电子监察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审批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建立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组织开展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各地各部门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承担县政府推进 “放管服”改革日常工作。
(三)数据管理科。负责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拟订“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县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组织拟订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网络等建设标准,以及大数据归集、储存管理、安全管理、开发和共享应用等技术规范与标准;拟订县级政务信息化购买服务标准和规范。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监督管理;汇总和编制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政务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评估县级部门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效果;负责全县政务内网建设管理;负责县级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金融服务共享平台等的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县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统筹规划与管理县级电子政务基础网络;负责县政府政务信息化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等工作。统筹全县数据资源的归集、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整合规范和开放共享,建设和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政务数据对接、认领和反馈制度,协调解决政务数据管理和开发利用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推进政务信息系统统一信任体系建设;负责统筹“数字政府”“智慧城市”大数据平台、身份认证平台等信息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担组织县级政务应用平台和信息系统的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