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信息宣传、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
机构信息
地区: 开平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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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 0315-3388218,3388228
地址: 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1号
详细介绍

综合办公室

1.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 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信息宣传、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

3. 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4. 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教育学术团体工作。

5. 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工作。

6.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7.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全区各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各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指导各学校党的统一战线、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指导全区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

8.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各学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各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各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

9. 按规定承办全区教育系统表彰奖励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区委做好全区各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各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发现培养工作。

10. 组织指导全区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外籍教师和文教专家、国际科研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11. 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审核中等及以下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等事项。

12. 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负责全区各学校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教育援疆援藏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协调中等及以下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13. 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14.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中央省下达的和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

15. 负责全区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

综合教育科

1. 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2. 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拟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育教学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和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

3. 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

4. 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

5. 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

6. 协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7. 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地方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设置、撤销和资源整合;指导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校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协调指导职业学校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8.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征兵等工作。

9. 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

10. 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

11. 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导评估工作;承办开平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2. 组织指导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

13. 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

14. 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各校群众团体工作。

15. 拟定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监督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区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

16.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三、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高校招生、报名、考试、建档工作;负责中专中技、职高的报名、考试、建档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及成人高考报名、考试建档和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自考工作站的指导管理、评估及人员培训工作。

四、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校园环境建设;负责全区固定资产管理、调配、维修、年统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房屋及设备的检查维修;负责校办厂(店)筹办、管理等勤工俭学工作;负责全区所属学校锅炉年检维修;负责对全区教育系统的基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校舍质量检查、陈旧校舍的修缮和改造工作;协助综合办公室做好中等及以下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审核中等及以下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

和调整等工作。

五、仪器站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仪器、图书的购置、管理、发放、调配和使用工作,做好学校实验教学工作和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学校图书馆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多媒体教学、校园网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仪器设

备类国有资产管理和年统工作。

六、财务审核中心

为拟定教育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政策规定提供数据依据和相关服务;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含人员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为提出区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及市下达教育事业费使用意见提供数据依据;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奖励基金,“寒门学子”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协调工作;负责全区综合年统报表工作;负责全区所属学校基建工程的预决算工作。

七、学生资助中心

负责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归口管理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借款、绿色通道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工作;办理国家、社会和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日常工作;提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方案,指导资助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多渠道筹措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指导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学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接受社会各界对学生的赞助与捐赠,负责承办社会各项助学金的评审和落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教育局办公电话:0315-3388218,3388228

政务公开具体受理科室: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315-3388228;电子邮箱:kpjyj33882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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