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开平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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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315-3367298 |
地址: | 唐山市开平区中兴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 |
(1)预约需提前至少1天的下午5点前申请(下午5点后申请的,只能预约到后天的时间),受理日期为申请之日起五天内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8:30~11:30、14:30~16:30。
(2)预约采用实名制,预约人请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否则预约无效。需要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军官证号码、外籍人士护照号码)、手机号码。
(3)预约人于预约日期当天,凭借短信的预约号和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士护照)到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导办窗口进行取号,然后等待窗口优先叫号办理。
(4)一个预约号仅限办理一个同一企业(个人)已预约的业务。一个企业(个人)一天只能预约两次。
(5)如不能依时应约则需在预约日前一天下午5点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 “办事预约”栏目取消预约。
(6)预约人在约定日期、约定时间段内没有到场的,视为放弃预约。为保证预约服务的严谨性,我们对每个预约人员建立诚信管理系统,如果您在6个月内有3次的失约记录,系统将在未来一年内禁止您使用本服务。
(7)预约时预留的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必须与实体大厅办理业务时出示的证件号码一致,否则大厅工作人员有权不给予办理。
(8)预约人带备资料不齐全,须在预约时间段内补齐资料,否则预约号作废,如需继续办理,要另行预约或取号。
(9)本着预约优先原则,现场叫号系统将在以下时间段分别预留一定量(如2个)的优先号(排队为准置顶)分配给预约取号,预约的市民取号后即可优先办理。时间段:上午08:30-09:30; 09:30-10:30; 10:30-11:30;下午14:30-15:30; 15:30-16:30。
(10)本规则由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