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大厅)
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749所,在校生(幼儿)129.4万人。教职工10.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8.4万人。近年来,唐山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质量”和“安全”为重点,着...
机构信息
地区: 路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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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全市拥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749所,在校生(幼儿)129.4万人。教职工10.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8.4万人。近年来,唐山教育坚持以“科学发展、人民满意”为目标,以“质量”和“安全”为重点,着力推动教育协调、快速发展。唐山市教育局连续三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学前教育

        全市有独立幼儿园1217所,在园幼儿22.53万人,其中民办园667所,在园幼儿9.52万人。全市省示范园达到61所,占全省六分之一,农村示范园267所,全市每个乡镇都建有至少一所中心园,并达到省农村示范园标准。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3.5%,高于全省10.5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一位。

义务教育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1462所,在校生总数86.5万人。其中,小学1129所,在校生50.88万人;初中255所,在校生23.08万人。2009年被评为全国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先进地区,2016年成为全省首批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验收的市,提前5年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我市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已投入资金5.52亿元,新建、改建农村薄弱学校347所。教育信息化进程提速,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在全省领先,全市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普及率达到100%;远程教育覆盖率达96%。标准化实验室总数达1393个,省一级图书馆500个,“智慧教育”全面推进。小学入学率、初中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9%。

普通高中

        全市有普通高中78所(其中民办高中22所),在校生12.55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6%以上。2013年,我市被省政府确定为河北省首个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市。全市共有省级示范性高中35所,占公办普通高中总数的65%,高考成绩始终保持河北省先进行列。市直属高中7所,均为省示范性高中,在市区范围内招生。唐山一中、唐山二中、开滦一中、开滦二中四所学校为纯高中,以文化课为主;唐山八中、唐山十中、唐山十一中均为完全中学,分别以外国语、艺术、体育为办学特色。

特殊教育

        全市现有特教学校13所,在校生1522人,教职工431人,专任教师354人。实现了30万以上人口县(市、区)建设一所独立设置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市直属特教学校1所,在校生160人,教职工53人。

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

        全市拥有中职学校47所,在校生5.7万人。每年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人才近2万人。初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全市拥有国家中职示范校7所,国家重点校17所,省重点校8所。共开设信息技术类、加工制造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等136个专业。2016年,我市15所中等职业学校被确定为河北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学校,每年争取省级支持资金3650万元,位居全省首位。全市中职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7%,对口就业率达到85%。继续教育。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主要对象,每年完成冬春职业技能大培训70万人次。在全省率先推行社区教育,初步建立起了市、县两级较为完善的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社区教育活动有序展开,每年参与社区教育居民达45万人次。

高等教育

        全市拥有普通高等院校10所。其中本科高等院校4所,分别是华北理工大学(省属)、唐山师范学院(市属)、唐山学院(市属),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民办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6所,分别是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省企业属)、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省企业属)、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市属)、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市属)、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市属)、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全市高校在校生12.3万人,开设本科专业121个、高职高专专业133个,硕士点122个,博士点3个。我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42.8%,每年向社会输送本专科毕业生3.5万余人。我市高等教育紧紧围绕环渤海经济圈、京津冀都市圈和曹妃甸开发建设,积极与市场、企业对接,先后组建了河北煤炭职业教育集团、河北曹妃甸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唐山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教育集团。积极推动唐山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交流与对接。与西南交通大学合作在唐山设立研究生院,2017年秋季挂牌招生,目前在校普通全日制研究生达160人;各高校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日本、韩国、荷兰、爱尔兰、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保持着高层往来、开展多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民办教育

        我市民办教育近几年发展迅速,2016年以来,先后有唐山实验中等专业学校、苍龙国际学校、道尔顿国际学校、乐亭高平中学、遵化阳光燕山学校等一批高标准民办学校挂牌招生,初步形成了如北京曹妃甸国际职教城、英才国际、东方国际、金桥集团等一批民办教育品牌,其中英才国际、金桥集团、金童英语成为河北省民办教育协会副会长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民办教育机构1329所,在校生23.9万人。其中,普通大中小学37所,教职工4205人,在校生38633人;民办幼儿园667所,教职工12645人,在园幼儿95246人;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555所,教职工4847人,参训学生105516人。

教师队伍

        我市教育系统共有在编教职员工103847人,专任教师84167人,其中,普通高校教职员工10230人,专任教师6528人;普通中学教职员工37706人,专任教师32371人;普通小学教职员工32233人,专任教师29442人;幼儿园教职员工10230人,专任教师6528人;职业教育教职员工5983人,专任教师4757人。全市小学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达到100%,初中教师达到99.5%,普通高中教师达到97%,均在全省保持领先位次。

        我市连续24年组织开展百名师德标兵、百名优秀班主任和“十佳教师”的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教师楷模,“双百十佳”已经成为唐山教师队伍建设的品牌。近几年我市大力实施名师工程,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省市级中小学名师292人,省市级骨干教师4505人。形成了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辐射作用的名师和骨干教师团队。我市不断加强教师培训。从2008年开始,我市创造性实施师范生顶岗实习、农村教师脱职培训“双赢”工程,已累计选派6096名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实习,组织4799名被顶替的农村教师接受集中培训。我市积极引进中国教师研修网、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和中国教育电子期刊库等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全市每年6万多名中小学教师全员网上培训。

唐山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事务等机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信息、宣传、来信来访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仪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定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教育学术团体工作。负责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完善直属学校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指导直属中学党委换届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党的统一战线、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指导全市民办高校和中小学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规划、指导直属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规定承办全市教育系统表扬奖励等工作。组织指导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干部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市委做好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做好优秀年轻干部的发现培养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外籍教师和文教专家、国际科研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学校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参与高等学校、负责中等及以下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审核中等及以下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等事项。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负责直属学校和直属单位基建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教育援疆援藏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协调中等及以下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四)财务处(审计处)。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中央、省下达的和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直属学校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

 (五)基础教育处。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拟订基础教育的基本教育教学文件,审核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和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按规定和权限制定高中以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毕业考试有关政策。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协调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六)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处。负责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参与地方高校的设置撤销和资源整合;指导各类高等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箱学历管理,协调指导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大中专院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教育和服务,参与拟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征兵等工作。指导全市老年教育工作。

 (七)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工作处)。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导评估工作。承办唐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学校政治工作处(德育处)。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直属学校群众团体工作。

 (九)教育督导与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唐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定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

 (十)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国防教育办公室)。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

领导信息

史林友: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市教育局全面工作

    杨    文: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一级调研员,分管学校基建服务中心、电化教育馆、教学仪器站

    李连斌: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分管组织人事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校政治工作处(德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李小卫: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教育考试院、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工作处)、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处、成人教研室

    陈德茂: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张志国: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分管规划财务处、学校后勤服务中心

    赵    乾: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与审计处)、秘书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国防教育办公室)、学校安全工作处

    熊朝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基础教育处、教育督导处(唐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小学教研室、中学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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