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二)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管理全区财政收支,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机构信息
地区: 九龙坡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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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 023-68783895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三楼305室 邮编:400050
详细介绍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二)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三)管理全区财政收支,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五)负责全区会计行业管理;

(六)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区金融秩序,协调处理本区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七)服务、协调、考核驻区金融企业;

(八)负责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九)负责组织年度政府性融资计划、偿还计划的汇总编制和报批;

(十)统一管理政府债务;

(十一)负责全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交办督办、宣传、信息、新闻、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局属单位财务监管工作;负责局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预算科(国库科)

拟订区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区级年度预算草案及办理预算追加;汇总全区年度财政预算,承担年度区级部门预算调整工作;研究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及提出建议;承担区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非预算单位资金调度;负责区对镇的转移支付工作和确定资金调度指标;指导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区级部门决算,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统一管理区级财政的银行开户,管理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负责政府内债的资金管理;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全区税收资料的普查、统计、分析和财政收入与税源结构调查;参与拟定全区年度收入计划工作;协调与税务部门税政业务工作,分析税源和税收负担变化;参与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研究;按照有关政策,审核有关退税事项;牵头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和负债规模控制制度;负责组织年度政府性融资计划、偿还计划的汇总编制和报批;会同审核批复年度政府性融资项目;提出资金平衡建议;协调监督和考核投融资主体;负责协调相关融资平台的融资事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负责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三)经济建设管理科

负责发改委、交通、环保、城乡建设、国土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协调安排财政投资项目和国债转贷项目;承担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政决算审批;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

(四)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

负责行政、政法、教育、科学、文化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并负责追踪问效;承担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具体工作;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的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

(五)社会保障管理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老干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就业、社会保障、卫生等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

(六)政府采购科

编制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审批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下达或变更采购方式;核拨政府采购资金;监督检查全区政府采购活动和集中采购机构;负责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的投诉处理;负责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负责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考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考核结果。

(七)农业财务管理科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方面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农业救灾资金;承担支农资金及相关融资资金等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并负责追踪问效;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管理和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负责联系单位财务运行动态监管;审核汇总联系单位部门决算。

(八)产业发展科(税政科)

研究提出支持企业改革和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等专项储备资金;审核办理归口企业及个人的政策性补贴;参与国家与企业分配政策、产业结构和结构调整以及资产重组的研究和归口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行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组织执行有关涉外的政策、规章制度,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负责国外贷款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编制和执行政府主权外债的还本付息年度预决算;按照规定提出财税扶持政策建议,并负责财税扶持政策的审核。

(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区罚没财物管理办公室)

负责对区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综合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负责区级罚没财物管理。

(十)法规督查科

贯彻执行财政监督检查政策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拟订财政执法责任制度;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公等法律事务;组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金融管理科

贯彻落实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我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动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推动发展普惠金融、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区金融秩序,协调组织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协助市金融监管局开展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

(十二)会计科(行政审批科)

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政策建议;组织执行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全区会计人员,组织实施全区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和管理业务培训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和管理代理记账的审批和管理;对全区性会计学术团体的设立提出审查意见,管理和指导区会计学会、区珠心算协会等社团组织。

参公事业单位

1.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负责实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结算工作;建立和管理区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承担办理预算单位往来资金银行账户的开设、收入的收缴、支出的审核、支付业务;负责分系统为预算单位建立收入、支出总账,并为财政管理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收、支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管理预算单位的预留印鉴卡,受理预算单位预留印鉴卡变更事宜;办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及注销;受理预算单位账户查询事宜;受区财政部门委托,具体办理试点单位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监督管理和系统维护等业务;负责全区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框算、估算、预算及预算变更的项目总投资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负责全区资源性项目的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负责建立全区政府性投融资项目和资源性项目的资源信息平台;协助区财政部门具体承办政府性债务管控、彩票管理、财政票据管理有关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属四个职能科室:

(1)综合科:负责督办事项的跟踪落实;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工作;负责办公用品购置、管理综合部日常工作、档案及保密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文秘、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工作。

(2)评审一科:负责全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的预算及预算变更的项目投资评审、负责全区资源性项目的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负责建立全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和资源性项目的资源信息平台,负责全区项目预算评审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所有预算评审项目的初审结论进行复审并对预算评审中介机构进行管理,负责专家评审委员会日常联系工作。

(3)评审二科:负责加强对基本建设财务活动和投资审核的监管;负责全区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审核并出具财政审核结果通知书;对所有结(决)算项目审核的结论进行复核并对结(决)算审核的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建立健全结(决)算项目审核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管机制。

(4)支付科(债务科):负责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负责公务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往来资金账户、非税收入征缴专户及按要求开设的其他账户管理工作;协助预算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规范使用资金规程;协助彩票经费管理相关工作;承办财政票据的领购、核销工作;协助区财政部门做好政府性债务管控工作,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系统月报、年报工作;对接上级财政部门融资限额核批及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相关工作;协调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事宜。

2.区财政收支管理服务中心

承担区财政收支数据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区财政直补对象基础数据审核;负责区财政直补资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承担金财工程的具体实施工作。

3.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负责组织实施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负责指导区级部门开展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信息化建设;负责协助上级部门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事业单位

区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

强化金融发展研究,打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承办金融信息化建设;负责区内企业上市前期辅导和培育;负责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参与整顿规范区内金融秩序;参与上级交办的对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协助管理;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刘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财政局全面工作,负责协调重大项目、重大资金安排。

伍骏:党组成员。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部门预算;负责财务监督检查、全区会计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社会保障管理科、农业财务管理科、法规督查科、会计科(行政审批科)。

胡菁: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建、意识形态、工会等工作;分管政务公开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干部人事、区财政体制、财政预决算、预算绩效评价等工作;负责行政、政法、教育、文旅、老干等方面部门预算;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预算科(国库科)、行政事业财务管理科、区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陈再勇: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企业改革、产业发展等方面部门预算;负责投融资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监管、金融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产业发展科(税政科)、金融管理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科(区罚没财物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科、区金融业发展服务中心。

李萍:党组成员、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主任。负责发改、交通、环保、城乡建设、国土等方面部门预算;负责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投资评审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经济建设管理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中心、区财政收支管理服务中心。

张利群: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长。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等工作,主管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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