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建立...
机构信息
地区: 蓟州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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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夏令时14:00-17:00))
电话: 022-82869001      传真电话:022-29031210  
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迎宾路      邮政编码:3019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工作,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商解决本区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减排目标落实。监督实施陆地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定本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涉核安全协调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监督管理放射源防护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落实国家颁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组织编制生态环境质量报告。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计划。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二)负责指导排污口设置,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负责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安全生产、后勤管理、内部信访等日常工作。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督促落实。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法规科

牵头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指导依法行政、普法、法制培训、生态环境保护及本单位宣传等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国有资产和各类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污控科

负责本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组织拟订本区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工作。建立对镇、乡、街、园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推动本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组织开展大气环境形势分析,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制定本区大气、水、恶臭、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排污口设置。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 
(五)自然生态保护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政策、标准。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状况评估。组织落实国家制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制定本区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组织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工作。 
(六)应对气候变化与减排科

负责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协调实施本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适应气候变化相关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负责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拟订本区噪声、光等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声环境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区两级绩效考核、排污权交易等相关工作。承担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领导信息

张建军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局长,局党组书记,一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主持局全面工作
乔春明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正处级),局党组成员
基本信息:男,满族,1967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水环境保护、制定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和净土保卫战分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污控科、应对气候变化与减排科
郝东海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纪检、劳资、会务、机要、保密、后勤管理、内部信访、考核、奖惩、财务、内部审计、局内安全生产、工会、法制培训、指导依法行政、生态环境保护及本单位宣传工作,负责包村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务科、法规科
邱士军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局党组成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8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环境监测、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固体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制定与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牵头做好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科、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韩晓东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副处级),党支部书记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5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分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党支部书记。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总量减排技术支持、生态环境应急保障服务工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动车排污检控站、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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