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滨海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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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职责事项清单
1-1负责党内监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权限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事项。
1-2依据区监察委员会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积极探索多种方式,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有效延伸。
1-3落实区纪委、区监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部门。
二、综合办公室职责事项清单
2-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协助做好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2-2负责具体推动“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3负责机关党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官网日常运营维护等工作。
2-4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2-5负责公文处理、会议筹备、重要接待等工作;协助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工委、办事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2-6 协助工委承接巡视巡察有关工作。
2-7督促检查工委、办事处各部门、有关单位对工委、办事处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工委会、办事处领导同志报告。
2-8起草或参与起草工委、办事处有关重要文稿,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稿及有关重要会议文件,汇总上报政务信息、区委要闻。
2-9 协助工委做好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做好主体责任监管平台的运营维护,定期督促上传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总结。
2-10负责办事处的法制工作,编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协调、解释、清理、汇编工作;负责重大事项、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核;负责法律顾问工作。
2-11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公文档案管理;保密;印鉴保管及使用。
2-12负责绩效考评的统筹协调工作。
2-13负责机关应急值班管理工作,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作,应急通讯车辆管理,食堂,办公楼设施维护及后勤保障。
2-14负责牵头做好“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
2-15负责街道工委办事处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对区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2-16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协有关工作机构、区委街镇工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外事工作办公室等。
三、党建办公室职责事项清单
3-1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加强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推进社区星级管理,创新区域化党建工作,构建完善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城市基层党建新格局。
3-2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按照分配的名额,选举产生区党代表,向区委推荐提名市党代表人选。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批准代表名额,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和经批准设立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书记候选人,对选出的委员予以备案,批准选出的书记、副书记。
3-3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调动或指派下级党组织负责人。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加强社区工作者管理监督,培养选拔社区优秀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3-4抓实基层支部,排查整顿相对后进,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
3-5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做好编制日常管理、实名制报表、年终统计工作。
3-6科级及以下干部录用调配、公务员登记、选拔任免、职级晋升、考核奖惩、培训、公务员信息系统及年终统计工作。
3-7负责干部工资福利、缴费年限核定、工伤保险等工作。
3-8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学历学位认证、个人事项报告、干部监督纪实系统工作。
3-9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招考、选拔任免、职称评聘、考核奖惩等工作。
3-10负责多种形式用工招考、日常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
3-11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现、培养、推荐党员和群众中的优秀人才,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3-12加强对本辖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管理和思想教育,利用本辖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异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工作,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3-13 协助做好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的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3-14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月拟定并安排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本区域意识形态工作统一领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落实精神文明建设部署要求。
3-15承担区委宣传部安排的宣传任务,组织好滨海新区基层理论宣讲团、街道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宣传报道街道重大活动、重点工作。
3-16协助做好辖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负责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协助处置属地内网络舆情,组织和管理网络评论队伍,完成互联网宣传和舆论引导任务,协助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推动属地内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3-17配合市、区网信部门推进属地内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负责配合完成与信息化相关的统计调查工作,协助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属地内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3-18负责辖区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统筹做好港澳台和海外统战相关工作。支持基层商会完善职能作用、规范自身建设。团结凝聚党外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党外人士思想引领,发现培养代表人士。
3-19推进街道协商民主建设,建立健全协商联动机制,组织开展跨社区协商工作,研究确定跨社区协商程序。参与区政协换届工作,按照分配的委员名额做好区政协委员人选的推选工作。联系本辖区的政协委员。
3-20负责基层党务公开工作。
3-21 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区编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委统战部、区人力社保局等。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职责事项清单
4-1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实施工作。组织和督查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对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组织协调学前教育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和社团,按规定开展学前教育活动。负责本辖区民办托幼点备案和日常各类工作(主责部门:教育行政部门)。
4-2依法承担培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共同责任,协助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主责部门:共青团组织、司法部门、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4-3支持和协调本辖区的各类科普活动。
4-4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发挥设施服务功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4-5统筹本辖区的全民健身工作,统筹利用全民健身资源,配合统筹规划本辖区体育场地空间布局,实施群众身边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全民健身的工作协调机制和公共治理体制,参与建立本辖区的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支持综合性健身社会组织为本辖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动体育生活化社区建设。
4-6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组织居民委员会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4-7建设和完善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体系,构建维护公众健康的支持性环境。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完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防治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4-8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区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组织本辖区的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发生三类动物疫病时,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组织防治和净化。
4-9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
4-10依法履行拥军优属的职责,参与双拥模范创建活动。
4-11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申请的审核工作,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公示后报送区民政部门审批。协助发放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主责部门:民政部门)。
4-12负责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报区主管部门审批。参与共同做好本辖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和救助工作(主责部门:民政部门、医疗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
4-13 协助做好困境儿童保障等工作,落实健全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相关工作(主责部门:民政部门)。
4-14承担辖区内养老服务和老年人优待工作。组织实施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组建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照职责组织实施老年人助餐、居家养老补贴、百岁老人营养补贴、老年优待证、敬老卡等具体办理工作。鼓励和支持建立社区老年协会。
4-15负责收集、统计因自然灾害死亡、失踪人员的数据和信息,审核自然灾害救助对象,报区应急管理部门。
4-16负责各类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审定工作的受理、初审、上报等工作。
4-17对无丧葬补助居民申请丧葬补贴进行初审、受理、张榜公示,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对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发放丧葬补贴,并建档留存。
4-18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相关工作,受理住房租赁补贴的申请(主责部门:住房建设部门)。
4-19落实国家和本市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相关服务活动。
4-20负责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生育登记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受理再生育许可的申请和资格审核。向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光荣证,向无工作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奖励费。落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予以救助和帮助。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指导育龄夫妻采取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承担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规范发展和安全监管的责任。指导和监督驻地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做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受委托征收社会抚养费。
4-21负责本辖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康复、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受理残疾人证申请。承担残疾人各项补贴的受理、初审、上报、发放工作。
4-22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
4-23做好本辖区的控制吸烟工作。
4-24组织收集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的需求、诉求,向区政府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负责承办市、区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事项。
4-25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动员本辖区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活动。
4-26 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妇儿工委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协会、区残疾人联合会、区红十字会等。
五、公共管理办公室职责事项清单
5-1统筹开展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市政府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实施与之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5-2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负责本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5-3建立“街片长”制,由处、科级干部和驻地科队站所负责人担任“街长”或“片长”,包保街区里巷,开展指导帮建,牵头组织片区治理;以社区工作者为主体,包片联户,联系居民楼门、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5-4配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有关工作(主责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就事关群众利益的社区国土空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参与对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提出意见,参与设施的验收等工作(主责部门: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住房建设等部门)。
5-5负责落实区级河(湖)长的工作部署,组织区域内河湖的防洪、防涝、截污、治污、保洁、绿化、巡查、监管、执法和保护工作,制定街道管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配合市、区河湖综合整治,负责对下级河(湖)长督导和考核。
5-6协助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主责部门:住房建设等部门)。
5-7协助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
5-8负责本辖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
5-9组织动员本辖区社会单位、基层组织、志愿者对居民区非法小广告进行清除治理。
5-10协助做好本辖区公共照明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工作(主责部门:城市管理部门、住房建设部门)。
5-11配合做好本辖区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对供热单位的供热设施实施入户抢修工作(主责部门:城市管理部门)。
5-12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5-13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的绿化工作。
5-14负责组织、协调及督促检查辖区清雪工作,根据所辖道路面积及驻在单位情况,因地制宜划分清雪责任地段,并组织相关单位清理。
5-15履行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的相关职责,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
5-16 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等。
六、公共安全办公室职责事项清单
6-1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并督促落实,开展对本安全监管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6-2维护安全监管区安全稳定,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
6-3检查、推动本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调本安全监管区其他单位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4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组织协调安全监管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动员、组织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防群治组织力量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6-5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动员公民和组织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主责部门: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6-6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7协助做好辖区“扫黄打非”相关工作(主责部门:“扫黄打非”工作机构)。
6-8处理信访请求,办理信访事项,协调、督促检查信访案件办理、落实情况,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预防、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配合做好涉访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的处置工作(主责部门:公安机关),教育、疏导、劝返信访人。
6-10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依法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指定有关基层组织,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加强对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的帮助、教育和监督,督促落实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
6-11配合完成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配合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主责部门:司法行政部门)。
6-12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6-13负责辖区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开展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和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负责辖区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的组织管理、气象信息传播、气象基础设施管理、气象信息员管理、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传播普及等工作。
6-14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排查本辖区风险源、风险隐患并及时处置。制定、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其他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向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通告重要预警信息。开展疏散群众、控制现场等先期处置工作,指挥和安排公民、单位开展自救互救,配合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工作,向区政府报告事件情况。
6-15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教育活动。
6-1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6-17协助做好本辖区的交通安全工作,负责本区域内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报告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交通设施的管护工作(主责单位:区公安交警支队)。
6-18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
6-19负责本安全管理区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管部门的派驻机构做好执法工作。
6-20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主责单位:市场监管部门)。
6-21协助做好辖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推动属地内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6-22 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公安局、区信访办公室等。
七、社区建设办公室职责事项清单
7-1对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规模调整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决定。
7-2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对市、区政府部门需要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的工作提出意见并统一安排。
7-3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7-4推进居民自治,引导居民积极参加公共事务和活动,动员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对居民公约审核把关并进行备案。按照不同规模、业务范围、成员构成和服务对象,做好辖区内有关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工作。
7-5面向居民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
7-6具体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精神文明的宣传、促进工作。
7-7负责组织、协调、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鼓励和支持居民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7-8负责社区工作者、劳动保障协管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等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培训工作,推进社区工作者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7-9按职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组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备案。负责对本辖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对本辖区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落实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对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指导协助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有关事项。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
7-10 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区民政局、区文明办。
八、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事项清单
8-1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服务辖区企业经济发展工作。
8-2依法开展统计工作,实施调查统计,妥善保管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资料。
8-3做好金融服务相关工作。
8-4开展本辖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协助开展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主责单位:金融部门)。
8-5落实“双万双服促发展”工作安排,摸排企业需求,开展政策宣传,促进银企对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环保、安全、职业健康、节能减排、创业辅导工作(各专业部门)。
8-6协助实施有关支持政策,为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主责单位:工信部门、科技部门、人社部门)。
8-7落实服务业发展规划,配合职能部门引导产业业态科学布局。
8-8协助旅游宣传推介工作(主责单位:文化旅游部门)。
8-9负责本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投资的协调工作,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8-10 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8-11 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滨海新区调查队、区金融工作局、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税务局等。
九、财政办公室职责事项清单
9-1负责对投入社区各类资金的统筹管理。
9-2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9-3负责街道财政计划、预算、决算的编审工作。
9-4负责本辖区各类经费的定期发放工作。
9-5 落实街道工委、办事处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区财政局、 区审计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十、人大工委办公室职责事项清单
10-1联系本辖区的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授权,开展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10-2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0-3落实街道工委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联系新区人大常委会。
十一、其他事项
1.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2.街道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孙家琦
工委委员、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1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分管工作:主持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
张永兰
人大工委副主任
基本信息:女,回族,1964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工作:人大工作
宋玉虹
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
基本信息:女,汉族,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工作:纪检监察工作
施嵩
工委委员、副书记、工会主席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3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分管工作:借调市委巡视办
李武满
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5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工作:综合办、网格中心、司法所
程永红
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9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工作:公共安全、武装部、综治信访
包文
办事处副主任
基本信息:女,汉族,1984年8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分管工作:党建办、团委、妇联、长效办
孙有
办事处副主任
基本信息:男,汉族,1984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工作:公共服务、财务、党群服务中心
程江
办事处二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62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分管工作:退役军人服务站
崔利
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蒙古族,1972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工作:安监中队
唐勇
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4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工作:综合执法、公共管理
杨春国
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汉族,1975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工作:机关党委、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