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滨海新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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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8:30-12:00,13:30-17:3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22-66223583(办公室) |
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迎宾大道1988号 邮政编码:300452 |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土地资源、地质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有关落实措施,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建立滨海新区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国家、天津市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组织编制、指导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落实市域专项规划要求,配合编制区域专项规划,做好重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配合做好国家重大项目的选址工作。审查、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配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许可以及乡村规划许可工作。
(四)承担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以及历史建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
(五)履行土地、矿产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六)负责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复垦土地地块质量及生态保护。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统筹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并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七)负责组织申报并实施土地年度利用计划。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用途转用、征收征用审查报批等相关工作。负责用地预审工作。
(八)承担土地、矿产资源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负责土地、矿产全民所有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审核土地、矿产开发项目方案并实施。落实土地、矿产全民所有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其他自然资源资产的汇总统计工作。
(九)负责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土地资源市场的监督管理、动态监测和地价管理工作。负责供地方案的编制和报审工作,落实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土地供后监管工作。
(十)负责土地、矿产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落实土地、矿产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并对调查监测评价成果实施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十一)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工作。受理其他自然资源登记资料的汇交、审查、登记管理和信息共享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负责编制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的空间落位和用途管制工作。负责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滨海新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协调并推动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实施。
(十四)负责落实市矿产资源规划,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十五)承担测绘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测绘作业证核发等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六)推动规划和土地、矿产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指导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配合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土地、矿产资源信息化管理与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工作。
(十七)负责地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查处在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领域的违法案件。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证后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规划、土地、矿产资源信访、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十)指导并监督各开发区履行赋予的规划和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二十一)承担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放给滨海新区职责范围内的市级管理权限实施工作。
(二十二)完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负责滨海新区湿地保护、林地、森林及陆地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管理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负责耕地数量、复垦土地地块质量及生态保护,执行耕地占用补偿平衡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复垦。
(一)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二)综合业务室(科技合作室)
(三)执法监督室(政策法规室)
(四)总体规划管理室(村镇规划管理室)
(五)详细规划管理室(城市设计室)
(六)建筑规划管理室(名城保护室)
(七)交通与市政规划管理室
(八)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室
(九)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室
(十)资源保护管制室;
(十一)地质地矿管理室;
(十二)政务服务室;
(十三)信息管理室(测绘管理室、地名管理室);
(十四)财务审计管理室;
(十五)组织人事室;
(十六)机关党委办公室。
罗平
党组书记、局长
基本信息:男,1974年7月出生,研究生,理学博士,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负责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重点工作督导;负责组织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及城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
分管总体规划管理室
张洪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1964年12月出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协助罗平同志抓好局党组、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党组织及干部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工作及事业单位管理;负责对内对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巡察工作;负责群团工作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纪委;分管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刘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1966年10月出生,市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协助罗平同志抓好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公文、会务、督办及公务接待工作;负责政务网管理、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等政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值守、保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治信访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合业务管理、协调与推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测绘管理、地名管理工作;分管办公室(信访办公室)、综合业务室(科技合作室)、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室、信息管理室(测绘管理室、地名管理室);分管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冯志庚
党组成员、副局长
基本信息:男,1965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负责分局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负责建筑工程项目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管理。
分管详细规划管理室(城市设计室)、建筑规划管理室(名城保护室)、政务服务室
吴建兵
总经济师
基本信息:男,1977年10月出生,研究生,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审核土地开发项目方案并实施;负责土地督察工作。
分管执法监督室(政策法规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室
分管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滨海新区支队、滨海新区规划国土房管巡查服务中心、13个滨海新区街(镇)土地和规划管理所
刘悦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一级调研员
基本信息:男,1963年3月出生,大学,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负责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地矿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管理;协助吴建兵同志负责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工作。分管资源保护管制室、地质地矿管理室、交通与市政规划管理室
马添翼
总工程师(挂职)
基本信息:男,1984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分管工作:协助冯志庚同志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牵头局与金融系统协调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
分管财务审计管理室
分管单位:协助张洪伟同志负责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