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和龙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政务中心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3:00-16:30(冬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13:30-17:00(夏季,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3-4230595 |
地址: | 和龙市海兰路690号 |
和龙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公开和数字化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方面相关规范化建设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本部门机关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市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及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等业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
(三)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和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六)负责提出大数据、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和核准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市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审核牵头审核工作,拟定市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立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承办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承担“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大数据应用发展科、营商环境协调科。
负 责 人:杨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