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敦化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433-6661032 |
地址: | 敦化市渤海街北环路35号 邮政编码:133700 |
敦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以及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承担全市接收安置工作和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培训、就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六)组织协调落实重点优抚对象的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七)受理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相关政策。受理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用供水站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协调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落实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协调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九)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面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