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镇赉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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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 |
电话: | 0436-6075010 |
地址: | 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正阳南街1421-1号, |
一、基本概况
镇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坐落于镇赉县正阳南街1421-1号,负责人是周锋,联系电话是0436-6075010。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县本级直属2个事业单位:镇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负责人是袁宏波,联系电话是0436-6075018,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镇赉县烈士陵园管理中心,联系人是于浩,办公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联系电话是0436-6075003。
二、主要职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伍军人医疗、疗养、养老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务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华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各基层单位主要职能
镇赉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学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开展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镇赉县烈士陵园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革命烈士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美化;负责革命烈士骨灰的保存、文物档案建立与保管及烈士文物的陈列展示工作;负责革命史料搜集与编号、烈士事迹讲解及宣传;组织开展悼念革命烈士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