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8名,其中:正职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职1名(机关纪委书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常立新。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信访接待科)、移交安置科(军休服务管理科)、就业创业科、优待抚恤科(褒扬纪念科)、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机关党委(人事科)。
二、主要职能
白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退役军人事务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市本级直属4个事业单位
(一)白城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主要职责:负责落实军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协助新接收的军休干部办理转接手续;负责开展军休干部的文化活动及医疗保健等工作。(白编字〔2014〕158号)。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三合路48号,邮政编码:137000,联系电话:0436-5039107。办公时间: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负责人:孙洪波。
(二)白城市军用饮食供应站。主要职责:负责成批过往部队、入伍新兵、退伍的老兵和支前民兵、民工等在运输途中的饮食饮水的供应及中转住宿休息保障工作。(白委编办字〔2019〕177号)。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爱国街19号,邮政编码:137000,联系电话:0436-5028016。办公时间: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负责人:孙铁纲。
(三)白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白委编办字〔2019〕52号)。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三合路48号,邮政编码:137000,联系电话:0436-5017212。办公时间: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负责人:张义。
(四)白城市光荣院。主要职责:为优抚对象提供收养服务。(白委编办字〔2019〕99号)。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文化西路43号,邮政编码:137000,联系电话:0436-5890806。办公时间:春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4:00-15:30;秋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负责人:裴思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