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职责: (一)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市委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和事业发展规划,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起草有关退役...
机构信息
地区: 集安市
分类: 政府机构 > 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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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冬季: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夏季: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电话: 0435-6255527
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迎宾路249号退役军人事务局 , 邮政编码:134200
详细介绍

主要职责: 

(一)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市委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和事业发展规划,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起草有关退役军人事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五)协调落实移交本市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消防员、军属优待、抚恤等相关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等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落实上级和同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集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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