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石景山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市场监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
电话: | 010-68652363 |
地址: | 石景山区永乐东小区鲁谷 |
办公地址:石景山区永乐东小区鲁谷
工商所办公电话:68652363
所长:张剑副所长:赵红军、梅琼
管辖范围:东至玉泉路,西至南山一号院西墙(铁路线),南至八宝山南路,北至石景山路。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组织管理本辖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在本辖区注册的企业的经营行为及企业信息年报公示。
4.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竞争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违章案件,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5.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对网络交易市场主体资格检查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
6.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7.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
8.依法监督管理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负责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
9.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10.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1.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
12.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13.负责对广告经营资质的审批;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14.依法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15.负责本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16.指导有关社团组织的工作。
17.承办街道办事处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