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统筹实施普法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建设。
(四)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区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指导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对区政府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指导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承办区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参与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用解释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各司法所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各项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司法系统队伍建设。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岗。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协调、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保密、信访、维稳、装备、财务、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培训、调研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指挥中心运行管理。
(二)基层岗。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中心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三)行政复议岗。承办依法应由区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的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档案管理工作;承办依法由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案件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岗。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五)诉讼事务岗。承办涉及区政府的民商事诉讼事务;承办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涉及区政府的国家赔偿案件;承办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事务;承办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与应诉统计工作。
(六)法制审核岗。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性质认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应用解释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区政府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的书面审查建议;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审核工作;负责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承办区政府重大决策和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并提出法律意见。
(七)行政执法监督岗。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依法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权限负责对全区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指导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八)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岗。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安置、帮助教育和继续转化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岗。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健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公证员任职的呈报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和公证机构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工作;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公证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律师工作岗。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活动;负责律师队伍建设;负责律师事务所设立和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备案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和奖惩工作;指导监督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
曲军伟(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区司法局全面工作,负责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王可新(副局长)。负责局机关运转、运行保障工作。分管人事政工、办公室、指挥中心、保密和财务工作。
孟祥慧(副局长)。分管依法治区、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协调与监督和法律顾问工作。
咨询电话:0459-6165969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同城路98号 大同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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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59-6372438
办公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建设路115号,大庆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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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