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党的建设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推进建设科教强区,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教育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
(三)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承担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办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指导全区教育的督导工作。依法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六)协调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和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参与拟定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学生资助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规定。负责全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参与管理所属单位基建项目规划、投资、招标。
(八)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全国、全省、全市体育(含国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
(九)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教师选拔录用、培训、奖励、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十)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各类考试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对违法违规考生及工作人员进行处罚。
(十一)负责信息技术教育统筹规划与发展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开展信息技术教育教学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全区教育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国家汉语语言文字标准工作的实施。
(十四)承担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
(十五)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防宗教渗透、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指导全区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十六)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十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管理岗。负责机关综合协调、会议组织、检查督办、文秘、档案管理、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后勤管理。负责教育信息采集上报工作。负责承办区人大建议、区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计划生育和房产工作。负责教育信访工作。
(二)人事管理岗。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教师和校长的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初中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核准。负责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负责中小学特级教师推荐工作。负责区属中小学教育编制分配方案制定和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奖励工作。协调所属学校教师招考工作。负责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财务管理岗。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和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区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并监测全区教育投入和执行情况。指导部门预算内各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内各单位预算、决算和财务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国家和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
(四)义务教育管理岗。指导和推动义务教育的实施。拟订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负责初中升学考试工作。
(五)教育督导管理岗。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教育督导报告。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化建设工作。
(六)安全保卫管理岗。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管理岗。负责统筹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检查指导中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生体育(含国防)竞赛、文艺比赛工作。协调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艺术交流活动。负责监督指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及数据上报工作。指导全区中小学生冰雪项目和校园足球工作。
(八)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岗。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思想道德教育实施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负责组织中小幼学生德育实践活动,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校园文化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协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开展教育系统德育、师德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思想道德领域优秀学生的评选推荐等工作。
(九)纪检监督管理岗。负责协助教育党委抓好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开展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抓好有关制度建设;协助区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教育系统党员、党政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负责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监督指导普通高校、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社会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十)党务管理岗。负责区教育局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统战、保密工作。负责指导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和党员队伍管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防宗教渗透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建设、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发展和日常管理,以及统战工作、保密工作和干部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区民办中小学校、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等各类民办学校党建指导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承担上级党委和局党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三、领导信息
冯立男 教育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教育系统全面工作,主管财务工作。
贾广兴 大庆市红岗区教育局副局长。分管督导、义务教育、安全管理、基建、发展规划。
负 责 人:贾广兴
咨询电话:0459-419733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 大庆市红岗区萨大中路南22号 红岗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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