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部署的工作任务;
2、负责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湿地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湿地保护管理提出意见建议;
3、负责制定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
4、承担城管、环保、水务、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涉及湿地保护管理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5、负责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及城管、环保、水务、国土、林业等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组织环境监测,调查、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并建立相应档案;
7、负责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8、负责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工作;
9、负责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参观、旅游等活动;
10、负责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市委8届32次常委会决定,经2013年2月27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明确设立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将市城管委所属龙凤湿地管理处整建制并入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按正科级事业单位管理,隶属龙凤区;财政全额拨款;设置综合室、综合执法大队、科研宣教室。
根据《大庆市龙凤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2019】1号)将龙凤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更名为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
(一)综合室
负责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重要会务、活动及重要事项的安排和督查工作。负责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建设工作。负责平安湿地、关工委、护路办的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办公楼111室
办公电话:0459-6207693
(二)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湿地自然保护区日常巡查、资源管护和安全防火工作;
办公地点: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办公楼201室
办公电话:0459-6207652
(三)科研宣教室
负责开展龙凤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教育及鸟类救助工作。
人事办公地点: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办公楼206室
办公电话:0459-6207693
三、人员编制
龙凤湿地自然保护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党组书记(正科级)1名、主任(正科级)1名、副主任(副科级)2名。
党组书记:崔 岩 主持党组全面工作,主管党建工作、纪检工作。
联系人:陈亚军
咨询电话:0459-6233658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龙凤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