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应急管理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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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相关重大活动组织安排等党务和行政工作;负责市中心工作。 

联系电话: 0435-6223710 

(二)安全生产基础科。

负责对安全生产准入的非煤矿山企业(含地质勘探)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执法计划依法监督检查分管领域内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并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协助做好分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联系电话: 0435-6225050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并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建立较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贯彻执行省级综合防灾减灾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联系电话: 0435-6756868 

(四)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

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开发区、乡(镇)街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督查和考核工作;组织协调生产领域举报案件、事故案件的查处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联系电话: 0435-6226898 . 

(五)应急管理科。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本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规划、计划、配备标.准,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使用培训,负责应急抢险数据、救灾装备管理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中央划拨和省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联系电话: 0435-6225050 

(六)法规宣传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组织实施有关科技规划、计划,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审批办主任由分管副局长兼任。 

联系电话: 0435-6226898 

(七)火灾及综合防治指导科。

监督贯彻落实消防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指导推进落实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火灾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航空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联系电话: 0435-6229979 

办公地址:集安市鸭江路3001号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 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 30-11:30 

下午13:00-16:30 

联系人: 

办公室主任:王璞联系电话: 0435-6671666 

负责人: 

局长:崔岩俊联系电话:0435-6223666  

集安市应急管理局

集安市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开发区、乡(镇)街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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