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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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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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综合办公室
(人大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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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及其他党政综合业务等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意识形态、扫黄打非等工作。按照党的 统战政策,做好民族、宗教和台湾事务、侨务等统战工作。承担街道人大工委的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内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人大建议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和牵头办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本街道“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综合指挥调度平台相关工作。负责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有关文件、计划、总结的草拟、印制及会议的组织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关系,牵头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具体工作,协调落实党管武装相关工作。负责后勤综合服务保障管理。
联系方式:020-8189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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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办公室
(组织人事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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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开展社区(经济联社)党组织选举工作。统筹推进和抓好社区(经济联社)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负责辖区内党代表的联络服务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干部监督、机构编制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编外人员管理、公费医疗等工作。协调落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20-81692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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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办公室
(党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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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以及党群服务等相关工作。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负责本辖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殡葬改革等工作。依法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联系方式:020-81587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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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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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制定辖区内的平安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等工作。负责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联系方式:020-8180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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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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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区政府做好城市更新相关工作,维护城市更新活动的正常秩序。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开展社区微更新微改造等工作。配合做好企业管理和服务,做好辖区内企业单位日常走访联系,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协助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集聚人才。依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业主提请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经济联社的工作,开展经济联社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承担经济联社“三资”交易服务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和依法监督本街的统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任务。负责对口协作支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劳动用工监控、人民防空等工作。
联系方式:020-8189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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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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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权,以及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公告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开展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保护。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承担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本辖区内水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指导消毒站、环卫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应急、防汛、防旱、防风、防震、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防御雷电灾害职责。做好本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应急处理工作。参加上级组织的重大和跨区域的执法行动和应急任务。负责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等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设置综合行政执法队一分队、二分队。
联系方式:020-8180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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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办公室
(与区监委派出街道监察组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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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街道纪工委日常工作。负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基层的执行情况。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街道行政区域内,开展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党员和所辖公职人员的违纪、职务违法案件。受理党员、所辖公职人员的控告和申诉。指导所辖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和经济联社、社区事务监督机构的工作。承办区纪委监委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20-8156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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