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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锦市兴隆岗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推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体职责为: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民政、乡镇管理、村镇建设、道路建设、交通秩序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和帮助社会民间组织健康发展,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和市场监管等工作,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居(社区)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内设机构:
一、行政机构
1.综合办公室(加挂财政所牌子)
综合办公室: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政协、武装工作;负责普法工作,推进依法治镇工作;负责教育、卫生、交通、电力、邮政、通信等相关工作;负责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镇本级财政、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上级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供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代理服务;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其他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财政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办理好业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负责乡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办公室
负责乡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根据党委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党务文件,负责其他常务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统战、民族宗教、华侨、侨眷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乡镇所属单位和市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协调开具权限内各类证明及监管村级证明;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平台;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负责镇村老干部待遇审批落实、老党员慰问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网格化服务中心: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3.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做好本乡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等工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街接及乡村振兴产业项目服务等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配合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土地流转平台建设、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电商的推广与应用、村级物流体系统建设工作;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4.综合文化站
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5.综合执法队
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市直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领域相关工作;负责住建、交通、生态环境保护、林业、农业、文化领域执法相关工作;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富锦市兴隆岗镇班子成员
尹建军 党委书记
和井范 党委副书记、镇长
隋建秋 人大主席
韩 夺 党委副书记
付振静 纪检书记、监察委员
林宏胜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凯 副镇长
郭乾伟 副镇长
刘小熙 党委组织委员
吕荣博 党委武装部长
宋家旭 党委宣传委员
张金鹏 人大副主席
咨询电话:0454-2341316,0454- 234560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福居嘉园9号楼,锦绣大街与新开路交叉口,铁路小学北侧,富城国际小区东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