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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商务粮食局

木兰县商务粮食局

联系电话:0451-5708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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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木兰县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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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商务粮食局职能信息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商务局、县粮食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县商务粮食局。
(二)增加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策划、包装、统筹、推介及组织落实职责,加强国内外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粮食方针、政策,内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生活和生产资料流通业,餐饮服务业,以及对外开放、区域经济合作、吸引外来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商务粮食行业发展战略,总体布局;编制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负责商贸企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遗留问题处理,解决职工来信来访,保持企业稳定。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牵头组织实施国家最低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负责救灾用粮等政策性粮食的管理和供应。
(四)负责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监督检查;负责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购销、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粮食供求、质量、价格等信息制度的监督检查。
(五)提出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建议,指导粮食产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粮食产业化经营;组织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县粮食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协调县内粮食产销区之间的平衡、调剂和城市间的粮食调运;组织开展城市间的粮食产销合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标准,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拟订全县粮食收购、储存、加工的网点布局规划,提出全县粮食仓储、物流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农民储存粮食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
(七)研究拟定全县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击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的管理。
(八)起草全县商品流通和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调查研究流通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畜禽屠宰、酒类专卖、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对医药及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九)负责全县企业外贸经营权的资格初审、申报登记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商品展览会、商品展销会、洽谈会。
(十)负责全县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拆解及废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负责成品油市场整顿、申报登记、证照检验、规范化管理、监督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商务粮食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二)指导劳资管理和行业教育,安全生产以及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原粮食局、贸易局外贸公司、物资局、医药局等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
(十四)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商务粮食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物等机关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联络接待、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组织草拟商务粮食工作的行政规章、发展规划、综合性文件;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史志、法制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下属企业政务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档案等工作。
负责全系统政治、经济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负责全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培养、考核、任免、奖励、纪律监察、处分等工作;负责全系统党的基层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县直党支部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群团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系统武装、统战、防治邪教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企业家队伍和知识分子队伍建设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分配、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合同签订等项工作;指导商务粮食行业职业教育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考试评审并协同有关股室搞好职工教育培训和继续教育等项工作。
(三)财务审计股
组织实施有关商务粮食财务计划、会计工作准则和税收、信贷制度的执行;负责编报全县年度财务计划和会计决算;归集汇总各项财务会计报表;协助领导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理顺企业、经营者、职工的责、权、利关系;负责各公司法人离任审计及各项经济活动专项审计;制定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系统财务管理和扭亏增盈工作。
(四)计划调控股
负责预测粮食生产情况,核实农村灾情工作;组织指导粮食收购工作,落实粮食收购政策;组织实施政策性粮食收购和粮食最低收购价预案的执行;负责农村救灾粮的管理和下拨;参与粮油购销市场相关法规的监督执行。
负责研究提出全县粮油宏观调控建议,负责落实政策性用粮计划,拟订粮食购销调拨运输计划,负责储备粮、临储粮的管理;负责粮食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预警,拟订粮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流通统计报表、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负责信息化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城市间粮食产销合作。
(五)仓储价检股
协助指导全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和粮食接收、潮粮干燥、安全储存、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搞好粮病防治、参与制定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和粮食物流体系建设的规划和项目实施;为粮食生产者和粮食经营者提供粮食整理、干燥、储存等技术指导服务;做好仓储统计和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的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粮油价格及粮食质量的检质、检斤、粮价结算业务的指导和监督及检查保管员、化验员的培训、轮岗工作。
(六)政策法规行业指导股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组织粮食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全系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监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粮食盐业行业政策与法规的贯彻落实,指导粮食行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粮食流通市场管理监察工作,粮食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发展工作。
(七)安全保卫股
负责指导全系统的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负责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安全工作体系,全面实施安全工作目标,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负责全系统普法工作。
(八)商业综合业务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内外贸易发展规划;内外贸主要经济指标运行信息的网络建设、资料收集、分析和信息交流工作。
负责拟定全县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推进流通产业的结构调整;组织指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平台等现代营销方式规范发展;组织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工作。
(九)对外贸易股
负责提出促进我县对外贸易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经贸交易会、产品展销会、洽谈会;负责全县企业外贸经营权的初审、申报登记工作;统计分析预测外贸出口企业的运行情况。
(十)市场管理股
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市场运行、物资流通行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促进消费品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协调解决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拓城乡市场;重点抓好肉类市场、酒类市场、报废车拆解、旧机动车交易、成品油的监督和管理。负责老旧车辆报废,废旧金属的回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民爆器材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曼玲  

木兰县商务粮食局领导简介

哈尔滨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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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51-86772577  , 传    真:86772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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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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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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