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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步头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做好辖区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宣传、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镇国土空间规划,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6)负责组织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多规合 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按有关规定报批;负责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审议村庄规划,并动员、组织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负责乡村规划师的日常管理;协助测量保护标志。
(7)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监管及路政服务工作,参与农村公路建设。
(8)负责加强农村宅基地报建服务和农村住宅建设过程监管,全面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的“三到场”要求;负责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9)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钟荣安,联系电话:0774-5685556)
(二)步头镇农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动植物病虫害、疫情的监测与防治,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
(2)负责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农村财务代理核算工作、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等工作
(3)负责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的研究,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做好其他相关社会服务等工作。
(4)负责落实动物强制免疫以及动物疫病防控计划、方案,加强动物疫情调查、监测、报告和畜牧、饲料、草地、渔业等方面的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负责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
(5)配合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兽药、饲料监督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场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做好本镇农业机械的管理、安全监理和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财务统计工作,制定农业机械化生产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辖区内林长制相关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及生态修复,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管理林业采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验收,处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贯彻执行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协助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
(7)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田长制相关工作;负责退耕 还林、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项目实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技术服务工作。
(8)负责乡村振兴发展、和美乡村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农村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衔接;负责农村能源(农村生活生产使用的沼气、秸秆、薪柴、太阳能、风能、微水能等)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的引进与开发。
(9)负责宣传贯彻乡村振兴有关政策法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组织实施上级布置的乡村振兴工作,协助行业部门做好乡村振兴政策落实。
(10)负责宣传贯彻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制度,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和地方的统计调查任务;负责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化建设;负责其他统计相关工作。
(11)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延华,联系电话:0774-5030511)
(三)步头镇便民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主要职责:
(1)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帮(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卫生健康、就业、社保、医保、计生、乡村建设、农林水等审批和服务事项)。
(2)负责办理本级和经授权行使的相关行政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评价和绩效考核工作。
(3)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关爱服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好本镇群团方面的服务工作。
(4)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联络接待、情况反映、困难帮扶、光荣牌悬挂、送立功喜报、“八一 ”和春节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负责辖区内拥军优属工作。
(5)负责统筹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并提供保障,对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负责全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对外宣传推介力度,挖掘、培育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先进典型。
(6)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旅游产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和监督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镇、村级文化、出版物市场、广播电视电影安全传播工作的管理;负责广播、新闻和其他信息传播。
(7)组织全民健身工作,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
(8)协助文化旅游部门开展文化交流和作品选送及民间文化遗产整理与保护工作;协助辖区策划旅游产业活动;协助管理辖区旅游市场。
(9)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干部的管理、培训等工作。
(10)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蒙捷,联系电话:0774-5692360)
(四)步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
(1)以镇政府名义集中行使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受上级职能部门委托依法做好委托事项的行政执法工作。
(2)配合区级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工作,负责执法信息报送。
(3)受委托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负责对农房建设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4)完成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朱世安,联系电话:19171534410)
步头镇位于贺州市东南部,因处贺江航道埠头,俗称步头,故名。辖区面积534平方公里,距贺州市八步区36公里,东与广东省交界,西与苍梧县接壤,南与信都镇相连,北邻贺街镇,辖区内有步头、滦水、梅花、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