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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山管委会审计局为长白山管委会内设机构,正处级建制。
一、主要职能
(一)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和地方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国家、省及长白山管委会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二)负责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负责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提出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和长白山管委会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长白山管委会所属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本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长白山管委会投资和以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长白山管委会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长白山管委会所属国有企业和长白山管委会所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长白山管委会所属各部门及所属三个经济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六)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管委会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八)完成长白山党工委、长白山管委会和省审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设置
(一)内设机构:综合科、法制审理科、财政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稳增长审计科、企业审计科。
(二)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评估审计中心、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三、负责人姓名
党组书记、局长 姜志波
咨询电话:0439-3281652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大街114-2号 邮政编码:13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5710201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北区警民路18号, 邮政编码:13361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 8:30-11:30 13:30-17:00-冬季 8:30-11:30 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3-5750083,0433-5759008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长白山大街与五角枫路交汇处长白山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二层13-14窗口;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