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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8832817/0774-8839980
负责人:陆滢
内设机构职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秘书事务和编制本局工作计划。负责各种文件的签收、催办、审核、呈送、印发、归档等工作。负责本局的会议组织、人事、教育、接待、信访、保卫、保密、档案、后勤管理及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财务股
联系电话:0774-8834002
负责人:蒋兰兰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本局财务工作,指导和监督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经济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研究提出有关具体实施意见。负责本局预算资金的统一管理,管理、使用好城建维护资金。负责本局固定资产账面登记及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本局劳动工资、劳动保险及系统劳资统计报表等工作。
(三)建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4-8832813
负责人:黄建翔
内设机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市有关建筑业发展和产业政策以及规范建筑市场的文件。对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可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实行质量安全事故上报制度。受理对建设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和投诉。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委托质安站执行)。执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进驻平桂区政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便民服务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负责管理区政务大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服务窗口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业务股室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由其协办、承办的有关行政服务事项。负责审批证照、批文的制作发放。负责未提交城建档案室之前行政审批事项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四)城市建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4-8834003
负责人:赖从帮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参与组织实施全区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参与辖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辖区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和服务监管工作。负责本局系统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设计备案审查等。
(五)村镇建设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4-8834001
负责人:周鉴
内设机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乡镇、村庄建设的管理制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文明村镇建设试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村镇建设、管理的有关统计和档案资料整理及保管。组织村镇管理人员业务技术培训。
(六)房地产市场监管股
联系电话:0774-8834336
负责人:贝忠炜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全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贯彻实施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预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商品房交易与登记、物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商品房的统计工作。负责房屋交易合同网签网备的监督管理。
下属二层机构:
(一)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住房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E座
联系电话:0774-8834005/0774-8834366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何秀青
机构职能:
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房改工作,落实国家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保障性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的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对项目进行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辖区内公有住房出售审批、单位集资建房的项目方案审批、职工购买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备案审核。制定房改房的住房面积标准及补贴标准(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负责辖区内个人住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统计上报、信息公开等工作,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情况综合和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对城镇住房困难和低收入家庭实施廉租住房补贴申请资格审查,监督管理廉租住房补贴发放情况。负责全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及货币补贴申购对象的资格审查审批、住房分配、补贴资金监管工作。负责与发改、财政、银行、税务、国土、物价、工商劳动等部门协调住房制度改革、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具体问题。负责查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中的违规行为。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墙体材料改革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E座
联系电话:0774-8839983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刘洋
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墙改与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核退、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规范生产秩序和市场秩序。负责指导全区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负责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科学研究和试验,实施产品更新替代计划,发展节能建筑。负责处理违反墙体材料改革政策法规的行为。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E座
联系电话:0774-8834369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廖玮
机构职能:
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对平桂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强制性监督。受理政府委托监督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质量安全监督。制定监督方案,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监督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参与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核查其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有关质量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负责处理建设工程投诉工作,并进行调查、取证;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跟踪汇报。负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工程(分项、分部和竣工)验收。向平桂区乡镇建设局报送委托监督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负责完善检测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检,并监督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机构名称:贺州市平桂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所
办公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E座
联系电话:0774-8832317
办公时间: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工作日)
负责人:廖玮
机构职能:
负责劳保费的收取和劳保基金的使用及日常管理。负责劳保费及财务报表的建立、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负责对调剂拨付给施工企业的劳保费使用情况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服务。负责与施工企业建立联系制度,确切掌握施工企业承建工程及施工进展情况,避免劳保费的少缴、漏缴等相关工作。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主要职责: (二)负责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的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以及备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