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吉发〔2019〕44号)及《中共白山市委办公室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浑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白山办字〔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白山市浑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人社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2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
一、职能配置
区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与研究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协调全区人力资源工作。
(二)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执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指导、协调社会保险补贴相关工作;承担初创企业补贴和企业税费减免认定;负责全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办证及小额贷款担保审核、监督工作。
(四)拟定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的申报工作。
(五)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参与区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才开发政策,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处罚,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等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区政府奖励制度及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区人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各科室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公文管理、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外事、机要、保密、档案、文印、后勤、安全、财务、内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工作。
组织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与研究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执行及依法行政情况;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培训、咨询服务和宣传工作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编制本局及汇总所属事业单位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及各类报表,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内财务工作。
负责全区职工、居民社会保障卡的建设、管理、应用及经办工作;负责局内业务专网应用、调试、运行和维护;负责指导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负责“浑江人社”公众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负责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区属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的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吸引留学人员回区工作和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有关政策,负责协调专家、留学人员回区安置工作;负责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三)劳动关系与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科、调解仲裁与信访办公室)
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调查劳动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落实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落实艰苦岗位津贴制度;负责企业职工退休资格审核。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规划及政策。
拟订全区就业工作年度计划;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社会保险补贴相关工作;承担初创企业补贴和企业税费减免认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监督工作;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办证审核工作;负责小额贷款担保审核、监督工作。
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备案制度;指导监督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拟订全区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的申报工作;负责因病、非因工申请退休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组织申报工作。
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
1.浑江区人才交流中心
职责:(一)大学生就业指导服务,跨区域人才流动(引进)政策指导,承办国家级大型人才交流服务支持工作,参与研究社会人才交流机构的业务规范标准,受委托进行指导等;
(二)负责事业编制工人档案的接收与管理。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17号昌泰办公楼
2.浑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五)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监督检查职责。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3.浑江区就业服务局
职责:(一)制定全区劳动就业服务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城乡劳动事务管理、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及就业服务指导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区失业保险工作;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负责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各级劳服企业、社区就业服务企业、就业训练机构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统计和信息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就业人口和下岗失业人员摸底登记统计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失业就业登录证》办证审核工作;
(八)开展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城镇新增就业、城镇失业率、城镇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再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
(九)为社区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业务
(十)为社区居民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业务;
(十一)负责辖区各类用工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劳动用工协调备案;
(十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推动农村劳动力相关政策的落实等;
(十三)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制度等;
(十四)承担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划发展、基础建设、相关网络和办公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
(十五)定期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及编制全年全区再就业资金的预算及其监督使用管理政策;
(十六)做好上报失业保险检测数据工作,开展失业预警、管理工作;
(十七)为辖区内农村劳动力提供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服务,掌握各类人员的就业能力和职业指导服务,建立台账,做好动态服务所及劳务输出工作;
(十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八道江街388号
4.浑江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职责:(一)负责贯彻、宣传、执行国家、省、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指导协调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二)负责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
(三)负责参保人员和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的审批;
(四)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系统和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监督考核;
(六)负责指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银行进行保费存储、待遇发放、基金划扣、制发银行卡、打印参保人对账清单、与经办机构结算对账等工作
(七)负责指导协调残联做好1-4级残疾人员资格审核、认定工作,指导协调民政局做好低保户身份审核和认定工作;
(八)负责部署、实施、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人员的生存认证工作;
(十)负责参保人员的参保信息注销、变更、补缴等审批工作。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17号昌泰办公楼
负责人:董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