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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 (吉发〔2019]44号)及《中共白山市委办公室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浑江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白山办字〔2019〕 4号),制定本规定。
白山市浑江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白山市浑江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软环境建设办公室)牌子。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一、职能配置
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负责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督。按照有关政策指导镇街政务服务机构建设。
(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数字政府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指导和管理应用。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四)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五)负责规定权限内的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拟订区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全区软环境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镇街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承担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区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二)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科(政务公开督导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行,完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工作;承担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办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进入区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建设项目的管理、协调和监督等工作;负责按照有关政策指导镇街政务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数据共享管理应用科(营商环境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数字化发展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数字化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指导和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建设,负责统筹协调通信业发展,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大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商用、民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数据资源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工作;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大数据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规定权限内的大数据、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备案和核准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大数据、信息化项目牵头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区本级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大数据基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软环境建设工作;
负责研究提出全区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镇街软环境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彭 君 局 长:主持政数局全面工作
刘小平 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数字化建设管理、党建、宣传、办公室等方面工作,分管综合科(政策法规科)、数据共享管理应用科。承担区“数字浑江”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李 涵 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软环境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长公开电话、财务等方面工作,分管营商环境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财务科。承担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刘吉娜 主 任:协助局长负责政务服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科(政务公开督导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承担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下属2个事业单位
1、白山市浑江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研究提出全区软环境建设的措施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案件进行直接查处,建立软环境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镇街软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区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 震
2、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动区直部门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进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和办理等。
负责人:刘吉娜
咨询电话:0439-3256808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爱民街22号(东沟海鲜对面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咨询电话:0439-3259122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白山市浑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咨询电话:0439-3361133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邮政编码:13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9-3361133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邮政编码:1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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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