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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浑江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白山市浑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区委依法治区办相关工作,接受区委依法治区办的统筹协调。
一、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指导区直各部门及各行业和各镇街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区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对区政府本级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承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政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全区行政审批部门和依法授权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核;负责政府规范行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论证修改并提出修改说明;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的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协调区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矛盾和争议;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受理区域内行政裁决工作;协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报、年审及换证工作。规范涉企乱罚款、乱检查工作,规范和监督各部门的涉企执法活动。审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四)办理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承办区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处理或者转送对具体行政依据的有关规定的行政复议审查申请;具体组织、承担全区行政复议的监督检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工作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
(五)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戒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开展社区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七)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政务公开等工作。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指导区直各部门及各行业和各镇街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制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区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二)法制科(律师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科、社区矫正和戒毒管理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对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对区政府本级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和认定;承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行政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全区行政审批部门和依法授权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审核;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论证修改并提出修改说明;组织清理规范性文件;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的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协调区政府工作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矛盾和争议;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受理区域内行政裁决工作;协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申报、年审及换证工作;规范涉企乱罚款、乱检查工作,规范和监督各部门的涉企执法活动;审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理区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承办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项,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出庭应诉;承办区人民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事项;处理或者转送对具体行政依据的有关规定的行政复议审查申请;具体组织、承担全区行政复议的监督检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工作和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工作;承办相关的行政法律事务。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区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戒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开展社区戒毒措施的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全区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政治处。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治工作(党务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全系统干部政治业务培训教育工作;协助镇街管理司法助理员考核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区司法局下设浑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浑江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
浑江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心负责辖区内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主要包括: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法律文书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社区矫正人员进入特定场所、外出、变更居住地的审批,给予警告,提出治安管理处罚建议,提出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建议,提出减刑建议,对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组织追查,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等。同时,开展集中教育、心理矫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帮扶等工作,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浑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法律工作者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义务;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指导、检查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项,确保办案质量;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统计、卷宗审查和收集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办案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负责法律援助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及工作信息反馈工作。
浑江区法律援助中心法人代表:曹玉廷。
办公地址:新华路9号。 联系电话:0439—3351234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星期一-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浑江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心法人代表:陶明刚。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红旗街72号。 办公电话:0439—3571777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星期一-星期五夏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9-3225341
办公地址:白山市长白山大街4028号,邮政编码:13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咨询电话:0439-3367789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江北街通江路67号 邮 编:13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秋冬季)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9-3259122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江路67号白山市浑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咨询电话:0439-3361133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长白山大街3666号 邮政编码:13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