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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承担涉及全省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陆路、水路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参与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等综合运输枢纽的规划工作。
(三)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和监督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实施;协调和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和水路与周边国家及邻省的运输衔接与合作事宜;负责港口的行业管理及中朝界河航运合作事宜。
(四)承担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省管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市(州)、县 (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意见、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对涉及财政、土地、价格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六)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指导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七)负责全省公路、水路、公共交通 (含出租车)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对全省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监测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公路网安全运行情况;承担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工程造价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组织省管重点项目交通建设资金筹措;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国际、国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及利用外资工作。
(十一)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交通运输厅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研究室、法规处、综合规划处、财务处、人事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综合运输服务处、水运处、安全监督处(应急管理办公室)、科技教育处、审计处、行政审批办公室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人姓名:李平
咨询电话:0431-12345,80763563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蔚山路(南环城路)交汇处西北侧(人民大街999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2)62048114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新发路329号 ,邮政编码:13005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8:30-12:00 13:30-17:3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件起草和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规划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抓好落实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