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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乡镇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和财税政策。
(二)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我市经济社会中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 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和全市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 监督全市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研究制定 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制定市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 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研究制定需要全市统 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和汇编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方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定并组织执行全市企业财务管 理和制度。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以及中央、省、市和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本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 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定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市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农业保险保 费补贴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
(十三)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全市会计管理的办法并 组织实施。
(十四)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 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 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的其他任务。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何平
副局长 张占民
副局长 张洪
副局长 朱跃飞
党组成员 王宁
内设部门
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6622394
财务科 联系电话:0416-6764577
预算科 联系电话:0416-6632556
国库科 联系电话0416-6764570
综合法规科 联系电话:0416-6632556
教科文科 联系电话:0416-6627917
金融科 联系电话:0416-6623607
债务科 联系电话:0416-6623863
会计科 联系电话:0416-6623607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6622464
社会保障科 联系电话:0416-6622051
经济建设科 联系电话:0416-6626698
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16-6623159
农业农村科 联系电话:0416-6623239
行政政法科 联系电话:0416-6632656
监督检查科 联系电话:0416-6622548
北镇市财政局办公地址:北镇市人民政府东北(中央大街与泰康路口)邮政编码:121300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