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报告。
(四)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拟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苏家屯区药品增补目录,提出全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规范标准执行情况的监测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负责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情况,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
(十)组织拟订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十一)承担区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二)承担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联系服务一批优秀卫生健康人才;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典型培养、宣传等工作。
(十四)负责卫生系统(含民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十七)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负责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八)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十九)负责区本级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二十)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
(二十一)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以及职业病诊断、治疗与鉴定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二十三)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
(二十四)承担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
(二十五)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表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和改革局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国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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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沈阳市苏家屯区卫生健康局对外服务窗口负责人:张南南对外窗口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88-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对外窗口电话:024-2982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