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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负责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布局和建设。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统一管理防震减灾工作。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震灾调查评估。
(六)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七)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八)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内市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其他行业领域和乡镇(街道)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以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九)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十)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地)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和救灾捐赠,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参与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统计分析,通报有关情况。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按权限负责监督管理驻莱中央和省、烟台市管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负责权限范围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六)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监督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配合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有关工作。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承担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相关指挥部日常工作,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莱州市应急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1、办公室负责人:滕洪涛办公电话:0535-2279885机构职能: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和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