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者组织起草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电;负责承办各级各类文电、文稿的收发、传阅、报批、归档管理以及保密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同志讲话以及其他综合性文稿,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三)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统筹、区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或者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并督查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五)承办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审批。
(六)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七)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调度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对重要工作部署进行综合协调。
(八)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贯彻落实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有关建议。
(九)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政策咨询,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和重要综合性文稿等。对区政府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决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综合分析研判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意见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十)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履行区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监督指导运行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级政务服务热线,推进区级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并进行电子监察。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合做好电子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等统一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协调、管理,依托、遵循全市数据开放平台和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指导协调大数据产业发展,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等。指导全区电子政务以及内网的应用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政府网站建设。
(十五)负责组织协调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方面工作;负责外地驻台办事机构登记备案、节能管理等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综合归口管理全区外事工作。承担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管理区信访局。
(十八)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统一规则, 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协调、配合上级驻台金融监管机构对全区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负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负责推进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
(十九)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十)负责联系协调驻本区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做好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区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二十一)负责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负责全区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十二)承担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区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责健全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
(二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深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着力精简行政审批,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指导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社会服务,激励创业创新,更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监督。全面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开展地方金融监管创新,完善监管工作机制。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强化地方金融监管,督促落实地方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配合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政策引导,组织推动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规范经营行为,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
(二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委宣传部在信息化工作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大数据工作,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政用、民用、商用大数据融合发展,负责全区大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和重大措施,指导、检查、推动各镇(街)各部门信息化工作,协调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指导协调全区信息安全整体工作。
2.与区委宣传部在电子政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区委办公室推进全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做好全区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相关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指导全区电子政务建设,统筹协调政务网络管理。
3.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信息产业方面的职责分工。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负责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
内设机构及机构
(一)综合行政室(挂区政府值班室牌子)
职责:负责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街道)的工作联系。协助主任、副主任、室主任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区政府政务工作情况。保障区政府与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的联络畅通,承担政府系统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区政府领导出席的政务活动,服务保障区长的政务活动。组织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和区长专题会议。承担区政府值班工作,办理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报送的紧急事项,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协调安排上级机关和外地有关领导来台公务活动。负责以区政府名义召开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级和外地有关领导来台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对全区政府办公室系统会议进行业务指导。
(二)文秘室(挂机要室、调研室牌子)
职责:负责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各部门等来文来电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区委以及区委部门等来文来电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各镇(街道)、区政府各部门等来文来电分办和运转工作。负责审核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电。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解释、整理汇编等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区政府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审核区政府签署的各类合作协议。负责机要、印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为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调查研究、新闻报道、交办事项落实等工作。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组织安排区政府领导专题会议。参与有关突发事件和应急事项的协调处理。完成区政府领导交办的任务。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三)信息督查室
职责: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要信息以及省内外重要经济动态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开展相关信息调研,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政务信息工作。编辑《台儿庄政务信息》(报省市、每日要情、专报、普刊等)。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政府惠民实事》的征集工作,负责《区政府工作报告》及《惠民实事》任务目标分解和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长批示的督办落实,负责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会议议定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市长热线办理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对外可以区政府督查室名义开展工作。
(四)政务服务综合协调工作室(挂“一次办好”监督指导室牌子)
职责: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建设、运行、管理区级政务服务热线,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关工作。组织推进和指导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指导区级行政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和政务服务网上“中介超市”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开展电子监察,对网上投诉举报进行督办。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协调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专家组工作。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等事项,推进区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建议,推动立改废释工作。收集交流相关信息情况;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对“一次办好”改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立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承担相关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协调解决各镇(街道)各部门改革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
(五)大数据与电子政务工作室(挂政务公开工作室牌子)
职责:牵头拟订全区大数据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承担相关规划组织实施和评估考核工作,协调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协调配合电子政务项目归口管理和政务信息系统备案管理工作。统筹管理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促进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负责落实并指导全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以及内网的应用管理,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运维指导等,监督指导全区政府网站建设。落实促进大数据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做好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务数据、公共数据和重点行业数据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织协调区政府办公室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承担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做好重要舆情报送和回应工作。协助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做好区政府新闻发布相关工作。
(六)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室
职责:负责地方金融业综合统计,分析全区金融业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牵头区内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工作。参与拟订全区银行业和保险业发展规划,调度分析全区银行业和保险业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上级驻台金融监管机构做好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驻台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地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全区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促进全区地方法人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新型金融业态发展。会同上级驻台金融监管部门推动普惠金融改革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政策性保险工作。
组织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机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指导协调民间融资行业规范发展,承担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民间融资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业务、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对有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融资担保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依法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对有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全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有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交易场所开展权益类交易或者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业务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区域性股权市场、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工作。对有关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区金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承担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区金融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承担地方金融领域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健全全区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承担全区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等工作,推动落实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负责推进地方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全区金融业统一征信工作。负责配合落实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七)外事和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室
职责: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指导、协调有关单位的因公出国(境)工作。负责本区企业人员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的申办发放和收缴保管工作。负责审核或报批全区邀请外国人来访工作。承担区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全区涉外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友好城市和其他友好关系相互交往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全区涉外接待活动,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境外非政府组织相关事宜,指导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开展全区常驻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办理驻台办事机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打击走私联合行动和专项行动,指导缉私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对需要区政府解决的事宜进行协调。组织开展打击走私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
(八)人事和财务工作室
职责: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学习培训、社会保障等工作,联系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及部分政府部门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台儿庄区大数据中心
职责:(1)承担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促进各类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与共享开放。
(2)承担相关区级统建系统平台和数据安全防护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服务和台儿庄区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的辅助性建设、培训和应用工作;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管理的辅助性工作。
(4)承担区级电子政务项目归口服务和政务信息系统备案管理的辅助性工作,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台儿庄区政府调查研究中心
职责:(1)承担区政府领导重要文稿服务工作,组织或者参与起草区政府有关重要文件、重要综合性文稿。
(2)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总结对政府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
(3)组织、协调全区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协助对全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调度。
(4)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相关事务性工作,分析研判全区经济形势,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把握经济走向,提出政策建议。
(5)负责与上级政府研究部门的联络,完成交办的研究课题。
(6)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台儿庄区政府政务推进中心
职责:(1)承担市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区重点工作、区政府工作报告分解重点工作任务、惠民实事工作任务的推进落实工作。
(2)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贯彻落实区政府重要文件、区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区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协调推进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并提出相关建议。
(3)承担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协调推进工作。
(4)协助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督查室做好政务服务热线的群众反映问题、意见和建议办理落实的推进工作。
(5)协助区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综合协调工作室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
(6)完成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632-6728800,6616110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台中路1506号台儿庄市民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