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配合做好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 |||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工作政策。 | |||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全省统一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政策。拟订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编报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监督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情况。负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全区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的统筹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 |||
(五)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 |||
(六)参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拟订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区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 |||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合同聘用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 |||
(八)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权限审核区政府实施的表彰奖励事项。 | |||
(九)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政策。 | |||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 |||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发挥“互联网+”支撑作用,推进网上办事和业务协同,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指导,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信息共享,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 |||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 |||
1.与区退役军人局的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区退役军人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指导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的落实。 | |||
2.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划转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组织或牵头组织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招投标拍卖、联合会审等工作,并对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详实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条件、资料要件、程序标准,承担行业发展规划、政策研究、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指导和监督审批行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各部门建立审管互动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及时推送审批、监管和执法信息,确保审批和监管无缝对接。 |
咨询电话:0535-3029299、0535-3029298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1:5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535-3029677
办公地址: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福山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5-6285638、0535-6246942传 真06243435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535-6356200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工作日下午 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烟台市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办公电话0535-6999750科室职能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工会、后勤服务、行政接待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