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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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对外交流合作、机关绩效等工作。

负责人:曾凡明

办公电话:07712805853

(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送备案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何霞萍

办公电话:07712831326

(三)规划财务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协调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监督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政府采购、内部审计与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作。

负责人:韦有亮

办公电话:07712611004

(四)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市县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受民政部委托,承担在桂有关全国性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人:吕海波

办公电话:07712615828

(五)社会救助局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边民生活补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指导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负责人:孟光明

办公电话:07712623312

(六)区划地名处

主要职责:研究拟订全区行政区划建议,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承担全区乡级行政区划代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监督管理地名工作,承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人:叶佐斌

办公电话:07712815104

(七)社会事务处

主要职责:推进全区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市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负责人:周俊杰

办公电话:07712620140

(八)老龄工作处

主要职责:承担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区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负责人:黄孚乔

办公电话:07712441568

(九)养老服务处

主要职责: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区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科吉

办公电话:07712826122

(十)儿童福利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中国公民收养登记机构、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外国公民收养登记工作。

负责人:邵倩波

办公电话:07712448297

(十一)慈善事业促进处

主要职责: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区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负责人:蓝挺

办公电话:07712616509

机关党委(人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在邕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负责人:黄江萍

办公电话:07712824186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人:韦雪玲

办公电话:07712815769

以上工作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一号

以上工作机构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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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二)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社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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