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截至2016年底,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已实现地市全覆盖,拥有咨询员4000多人,年接听总量达8000多万个。
社会保障
人才人事
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卡
你好,公司HR回复,未出台育儿假相关政策.则无法休育儿假,想请问: 1.如何处理和解决这样的问题? 2.休育儿假,需要哪些证明材料?谢谢!
一、如何处理公司拒绝育儿假问题? 明确政策依据 江苏省政策规定:子女三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该政策具有法律效力。若公司否认政策存在,可提供《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文件作为依据。 维权步骤 协商沟通:与HR或上级重申政策要求,并提交书面休假申请(留存沟通记录)。 投诉举报:若协商无果,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提供劳动合同、拒绝休假证明等材料),监察部门将责令公司整改。 仲裁/诉讼:若投诉后仍不解决,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未休假期间的工资损失(需提交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 二、申请育儿假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基础材料 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簿:用于确认子女年龄是否符合三周岁以下条件。 劳动合同或社保记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及政策适用范围。 辅助材料(视情况提供) 配偶休假证明:若夫妻双方需错开休假时间,可提供配偶已休育儿假的记录。 公司拒绝休假的书面回复:如邮件、通知等,用于证明侵权事实。 提示:若公司以“无实施细则”为由拒绝,可直接引用江苏省政策原文(无需地方额外规定)主张权利。维权过程中建议全程保留证据,避免口头沟通无凭据。
公司一直找理由拖延工资一直不给发
公司不签合同不缴纳社保的维权步骤 一、收集劳动关系证据 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需通过其他材料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工资流水:银行转账记录或工资条(需显示公司账户信息) 考勤记录:电子打卡记录、签到表复印件等 工作凭证: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照片、工作文件签批记录等 其他辅助证据:同事证言、招聘登记表、社保缴费记录(若有部分缴纳)等 二、选择维权途径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协商解决 向公司明确提出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保的要求,书面形式更佳 若公司同意补缴,需保存书面协议(如补缴承诺书)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携带证据至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调查并出具《整改通知书》 监察部门可责令公司限期补签合同、补缴社保 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权益: 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差额(用工第2个月至第12个月) 要求补缴社保或赔偿社保损失 若因公司违法被迫离职,可主张 经济补偿金(N倍月工资) 仲裁时效:自权益受侵害起 1年内 提出 三、社保补缴操作 社保局投诉 持劳动合同(如有)、工资流水等材料,向社保稽核科提交《补缴申请表》 社保局出具《整改令》后,公司需 15日内补缴,否则税务局可强制划扣并加收 0.05%/日滞纳金 税务复议 若社保局未在 60日内处理,可向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 四、特别提醒 时效要求: 社保补缴追溯期一般为 2年,需尽早投诉 劳动仲裁需在 1年时效期 内提出 风险规避: 避免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此类协议无效) 试用期也需缴纳社保,公司拒缴可投诉 法律援助: 可向当地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支持 总结 维权核心步骤:固定证据→协商/投诉→仲裁追偿。优先通过劳动监察快速解决社保问题,同时通过仲裁主张双倍工资等权益。注意留存所有沟通记录及文书,避免证据灭失。
个人营业执照办理
个体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 2、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规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请问,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养老待遇增发?
(1)1995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全国、省劳动模范称号并一直保持荣誉的;(2)退休前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3)曾在西藏自治区、四川省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工作、服役满十年及以上的,需持有原工作单位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工作地点证明或原服役部队所属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服役地点证明;(4)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且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并发给的聘用证书、聘用通知的;(5)退休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省科技成果奖和国家规定的科技进步奖的;(6)国家和省规定其他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增发的。
请问,退休年龄(出生时间)怎样确定?
对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例如:一男工人法定退休时间为年满60周岁,身份证登记出生时间为1955年1月,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1956年1月,则该男工人的退休时间为2016年1月。
请问,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符合退休条件怎么办?
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个人(含个体参保人员),均可申领病残津贴。申领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