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商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贯彻党的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管理方针和政策,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 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县委有关工作安排,推动行政审批和 政务服务管理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和政 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 责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草案。
(二)负责市场准入、投资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民生保障等领 域划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三)负责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进行政审批、 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编制和完善审批服务标准化规程和办事指南,建 立健全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创新和完善行政审批 服务体制机制。
(四)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工作及人员进行指导、监 督、管理和考核,提供相关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等;指导、协调各专业大厅 相关工作。
(五)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六)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县政府部门行政审 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七)负责建立完善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工 作机制;落实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协调解决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统一规范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 查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八)承担县行政审批服务改革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 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 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 化“一次办好”改革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 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 作。
(十一)职责分工
1.关于暂未划转事项及上级政府依法下放实施事项方面的职责分工。暂 未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实 际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划转意见,按程序办理;对于上级政府依法下放实施 的行政许可事项,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承接,适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使许可 权的,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后承接。
2.关于行政审批和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对于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 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科学确定职责定位、厘 清权责关系。承担监管职能的各部门负责全方位做好监管工作。县行政审批 服务局负责及时将行政审批信息推送到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供行政主 管部门认领;行政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及时将监管信息、处罚结果及行 政审批所依据法律法规等政策调整情况推送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3.关于依法需要现场踏勘、审图和验收事项方面的职责分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对依法需 要现场踏勘、审图和验收的事项制定实施办法。技术标准、人员资质要求不 高的现场勘验等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自行组织;技术标准、人员资质 要求较高的现场勘验或专家论证等事项,应自受理之日起,通过联动平台或 电话预约等形式,组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参与现场勘验、组织 专家论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并对出具的相关意见、论证等资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关于事项划转后相关材料移交等方面的职责分工。事项划转后,各相 关部门要将相关文件及制式证明、证书、申请文书、格式文本等统一移交县 行政审批服务局;档案资料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具体使用、移交意见, 按相关程序办理。事项划转部门组织召开与行政审批业务相关的会议、开展 相关培训等,应通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派员参加。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 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转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 头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办理。
5.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实行目录管 理,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以及县政府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进 行相应调整。
6.与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局)在电子政务方面的职责分工。县政府 办公室(县大数据局)负责提出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项目建设需求,具体 组织推进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政府网站内容建设;负责研究提出 全县电子政务发展规划,配合县委办公室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和管理 工作,承担全县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统筹规划、系统建 设、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提出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需求,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业务标准制定、运行 监管、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
咨询电话:(0531)84863022;纳税咨询电话: 0531-84812366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青年路2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00-17:30 (法定节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84889087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981号;邮政编码 2516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251600联系电话:0531—84880296;84886296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7:30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明辉路1867号负责人:孟凡波
商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各部门咨询电话,商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事窗口咨询电话:0531-84880348,商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531-84860800,商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电话:0531-8487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