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为打造功能最强政务服务平台,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鲁办发〔2017〕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按照省政府“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监督保障、审计保障)”的要求,加快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12345”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努力打造功能最强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最大程度满足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改革需要,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服务功能,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省、市两级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完善市、县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动态更新机制,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归集和共享。加快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建立健全分工协作、动态更新、有效利用的工作机制,2018年6月底前建成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公共信用、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加快推进数据共享交换,研究制定我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管理办法,完成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目录编制工作,部门现有业务应用系统要依据该目录与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有效对接,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热线服务资源、主要社交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和服务融合,有效提升在线服务质量和效率。创新政务大数据应用机制,与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大数据资源开展协作试点示范,以政务大数据发展带动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以下将各县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统称各县区政府)
(二)努力打造功能最强政务服务平台。
1.建设统一门户。推进市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升级,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南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融合统一,将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市政务服务互联网总入口。2018年6月底前,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网站设置,实现各级政府及部门网站集中统一管理,并迁移至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运行。优化提升泉城政务APP和政务微信等政务服务移动端,加快推进移动服务,促进“电脑大厅”向“口袋大厅”转变,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
2.统一身份认证。按照省政府统一标准,加快完善网上实名认证体系建设。结合电子证照验证、线下人工审核及其他第三方认证等多种手段,实现用户实名制访问,做到“单点登录、一次认证、全网通办”。(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3.推进业务协同。2018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县区、市有关部门业务系统(包括各单位允许保留的自建业务系统)与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有效衔接,实现业务互联互通。今后,新建政务信息系统须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不得重复分散建设,防止出现新的“信息孤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
(三)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效能。
1.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总体推进;市编办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要素的监督检查,并具体承担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中有关清单要素的审核发布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要素的监督检查,并具体承担有关实施清单要素的审核发布工作;市法制办参与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素调整的监督检查,具体承担行政权力事项设定依据的审核发布工作,并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推进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网上运行;市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推进本行业领域内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要素变更和网上办理工作。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凡是能够在网上实现全程办理的事项,鼓励在网上受理和办理,实时更新“零跑腿”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及相关要素。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推行网上并联审批服务,建立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统一收件、联合办理、一次审结。(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2.提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水平。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规范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升级完善相关功能,推动应进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全进驻。按照省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有关要求,制定我市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受理”实施方案,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
3.积极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将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市级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和办理,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选取部分社区开展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试点,让更多公共服务事项进社区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编办,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积极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
1.加大数据开放力度。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积极拓宽公共数据开放范围和领域,2017年12月底前,实现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等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2018年6月底前,发布全市政府部门和主要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开放清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2.调整优化政府办公系统。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利用量子通信技术,调整优化OA办公系统,实现政府内部办公、监督、决策、协调等业务系统整合应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制定OA办公系统调整优化方案,力争2017年年底前启动试行,2018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完善配套制度,推进非涉密办公业务的移动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国家保密局、市公安局等)
3.完善基础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规范体系,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服务提升为重点,着力做好统一身份认证、数据共享交换、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及政务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等标准规范的制定与完善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完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进一步增强市电子政务外网功能,2018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镇(街道)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区可延伸至社区,其他县区要尽快具备向社区延伸或覆盖能力。统筹推进部门业务专网整合工作,2018年年底前,除个别确需保留、经批准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业务专网外,各类非涉密业务专网须完成向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迁移整合工作。要统一互联网出口,2018年6月底前各县区建成统一的互联网出口,县区以下单位接入县区统一的互联网出口。(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区政府)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完善济南政务云、政务服务专享云,纳入全省统一云服务体系,按照“能云则云”的原则,推动信息系统上云运行。(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重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和大数据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网络安全法》,健全针对统一互联网出入口的保密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国家保密局,配合单位: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安全管理,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加大安全监控力度。(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电子政务建设和大数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统筹负责全市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及监督指导工作。组建统一的市电子政务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大数据发展职责。组建大数据中心,调整整合市有关部门现有政务信息化机构,科学理顺管理体制(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厅)。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和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努力构建全市上下共同推进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撑。实行电子政务项目统一归口管理,建立市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运维全口径备案制度,凡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以及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政务信息系统,须履行规划审核和项目报批程序,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中需要搭建的系列公共基础平台建设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运行维护经费纳入各部门预算予以统筹安排。(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凝聚工作合力。将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计,自2018年起,抽取一定数量的电子政务项目开展绩效审计,形成常态化审计制度(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政务信息平台建设和整合共享中的作用,加快建立市电子政务和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信息平台操作能力(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力度,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
一、账号注册:
进入登录界面,点击注册账号。如下图:
图:登录界面
(一)普通账号注册
首先填写基本信息。
为防止他人滥用您的手机号码,我们启用了手机验证码功能。手机号码填写后,点击 “获取短信验证码”,系统发送验证码至您的手机,请将其填至“验证码”栏内。
图:用户注册界面
(二)支付宝账号快捷注册
点击右侧“支付宝账号”,系统将跳转支付宝账号登录页面,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同时您还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方式登。注:建议使用谷歌、360、火狐等浏览器,使用edge IE浏览器无法正常登录的。
图:支付宝登录界面
认证通过后返回注册界面,默认填写账号基本信息注册账号;已有注册账号,您可以选择“有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填写已注册的账号信息,绑定关联支付宝账号。如下图:
图:支付宝快捷注册账号
二、账号登录
进入登录界面,账号可以使用账号登录名、注册手机号码、注册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验证码登录。
三、企业账号登录去哪了?
在新版山东省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山东政务服务网原企业账号合并为自然人账号。登录原企业账号此时在个人空间将显示“进入企业空间”入口,原企业账号自动变为企业的经办人,点击“进入企业空间”可以查看企业办件,如下图:
图:个人空间-“进入企业空间”
四、个人空间
图:个人空间
个人信息区域:
● 退出:退出当前账号。
● 账号设置:用户中心账号相关设置操作。详见:六、帐号设置(用户中心)
● 实名认证等级:实名认证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实名认证,根据通过不同的实名认证,显示不同实名等级。
● 进入企业空间:点击进入企业空间。
● 企业办事申请授权:申请企业经办人授权,填写企业资料后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管理员审核通过,成为申请企业的经办人。
个人业务区域:
● 我的办件:查看个人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的业务信息记录。
● 我的咨询:查看个人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咨询的信息记录。
● 我的消息:山东政务服务网系统消息。
● 我的投诉:查看个人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省级网上政务大厅申报业务投诉记录。
● 我的收藏:查看个人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省级网上政务大厅收藏的事项信息。
五、企业空间
“企业空间”授权等级共分为:
法定代表人权限:最高权限,法定代表人注册帐号,可以获得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权限。可以添加管理员/经办人帐号授权。
管理员权限: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帐号的角色,可以添加经办人帐号授权。
经办人权限:主动向企业申报授权,或由法定代表人/管理员权限帐号进行授权,仅有对授权企业的业务办理权限。
图:企业空间
个人信息区域:
● 退出:退出当前账号。
● 账号设置:用户中心账号相关设置操作。
● 实名认证等级:实名认证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实名认证,根据通过不同的实名认证,显示不同认证等级。
● 进入个人空间:点击返回个人企业空间。
企业信息区域:
显示具有经办人/管理员/法人权限的企业成员列表,点击查看详情,进入该企业相关业务信息界面。如下图:
图:企业相关业务信息界面
企业相关业务信息界面:
● 企业授权区域:显示申请企业授权的经办人信息。
● 我的办件:查看该企业在山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的业务信息记录。
● 我的咨询:查看该企业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咨询的信息记录。
六、账号设置(用户中心)
图:用户中心界面
● 个人信息:修改个人资料信息,如:登录密码、Email、手机号码、工作单位
● 安全中心:修改账号信息,如:邮箱、手机号码、密保问题。注:设置邮箱、密保问题后,密码找回功能可使用绑定邮箱、密保问题重置密码。
● 实名认证:个人账号实名认证入口。
● 账号解绑:解除实名认证相应的绑定。
● 我的EMS:创建物流邮寄地址。
七、密码找回
手机方式找回:通过账号绑定的手机号码,填写短信验证码重置账号密码。
邮箱方式找回:通过账号绑定的邮箱,填写邮件验证码重置账号密码。
密保方式找回:通过账号设置的密保问题,重置账号密码。
快捷方式找回:通过账号绑定的支付宝,登录支付宝账号验证通过后,重置账号密码。
济南市新设立公司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等级、升级和延续企业需要申报哪些材料?变更资质证书需提供哪些材料?
企业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核验后退回。 (一)新设立公司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系统申报打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 6、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 8、劳动合同花名册,企业人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9、企业获得开发项目的证明文件。 (二)核定等级、升级和延续企业申报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系统申报打印件); 2、当地主管部门的审报意见; 3、《企业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章程(申请、延续一级资质提供); 6、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7、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 8、工程、财务、经营、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9、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件(申请、延续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企业凡高级职称证书中工作单位不是在本公司的,需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市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证明); 10、劳动合同花名册(申请、延续一级资质和二级资质企业需提供济南市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企业人员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11、近三年开发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12、近三年开发项目计划批准文件(申请、延续一级资质提供); 13、上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统计年报表(申报、延续一级资质企业需提供近三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统计年报表); 14、企业开发项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申报、延续一级资质企业需提供两书的执行情况); (三)变更资质证书均需提供材料: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申报表》(系统申报打印件); 2、当地主管部门意见(在企业变更申请上签字并盖章); 3、股东会依据《公司法》做出的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决议(股东盖章、签字); 4、变更后《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查询单; 6、《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A.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提供: (1)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2)新任法定代表人简历;(3)涉及股权变更的需提供股权转让协议; B.注册资本变更还需提供: 涉及股权变更的需提供股权转让协议。 C.地址变更还需提供: 新住所使用证明(租赁用房的,提交房主的《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
申报济南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新申请、增项、延期,机构改制、合并、分立)需提供哪些材料?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变更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新申请、增项、延期,机构改制、合并、分立)需提供的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延期提供《检测资质证书延期申请表》);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检测专用章。(扫描上传,增项仅提供副本,新申请无需提供); 3.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扫描上传); 4.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查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扫描上传); 5.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扫描上传); 6.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注册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检测员等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注册师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上传); 7.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扫描上传,增项与延期无需提供); 8. 检测机构改制、分立、合并报告一份,包括新机构与原机构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等情况(扫描上传,仅机构改制、合并、分立提供)。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变更)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事项变更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 2.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 3.机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提供,扫描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仅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机构地址时提供,扫描上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仅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扫描上传); 5、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仅变更技术负责人时提供,扫描上传); 6.新的办公场地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的产权证明、新变更场所固定设备的检验报告、计量认证证书与通过项目表(仅变更机构地址时提供,扫描上传)。
济南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新设立、升级、增加专业、延续、核定)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变更)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材料?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新设立、升级、增加专业、延续、核定)需提供的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 2.已有部、省两级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新申请无需提供); 3.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上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上传,仅限2017年底前); 4.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扫描上传);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扫描上传);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 8.企业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发票、校验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10.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出租方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扫描上传); 11.企业2年内完成监理代表工程的证明材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及其备案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以及工程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扫描上传,仅申请升级甲级时提供); 12.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仅甲级设计企业或以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申请甲级监理资质时提供); 1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扫描上传,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监理资质提供)。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变更)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 2.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情况说明(扫描上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上传); 4.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 5.企业新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扫描上传,仅变更企业名称、详细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仅变更企业名称时提供); 6.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和技术负责人的毕业证、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上传,仅变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时提供); 7.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申请改制的批复文件(扫描上传,仅企业改制时提供)。
在济南新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行政许可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申请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变更需要哪些资料?遗失补办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注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流程是什么?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行政许可(新申请)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附件资料1套。附件资料使用标准A4型纸,需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复印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采用软封面封底,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装订: 第一册:综合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扫描件)(新设立的不需要);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4、企业经理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扫描件)或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需附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财务决算年度报表和企业营业税票(原件及复印件); 7、企业苗圃基地自有土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苗木生产培育基地合同期5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和近1年租金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册:人员资料 1、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履历表,园林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全部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的岗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3个月的社保明细单原件和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新设立的不需要) 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近3年代表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和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行政许可(资质变更) 企业因名称、人员、注册资本金、地址等变更需要申请变更资质证书的,由原资质许可机关负责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济南建设网下载填写的打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变更登记表》; 3、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其中,企业变更人员(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另需提供申请变更人员的相应证明资料(原变更人的身份证、变更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法人证);企业变更注册资本金的,另需提供企业验资报告。 以上资料一式3份,分别装订,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行政许可(遗失补办) 1、资质证书遗失情况说明及补办申请; 2、在山东省建筑行业报纸或本市主要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四)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行政许可(资质注销)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因破产、倒闭等原因终止业务活动时,应及时到资质申请受理窗口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一并交回统一销毁。
请问,济南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新设立、升级、增加专业、延续、核定)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变更)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材料?
(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新设立、升级、增加专业、延续、核定)需提供的材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 2.已有部、省两级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新申请无需提供); 3.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上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上传,仅限2017年底前); 4.企业章程或合伙人协议(扫描上传); 5.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扫描上传); 6.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毕业证书、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 7.《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 8.企业有关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9.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发票、校验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上传); 10.办公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出租方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扫描上传); 11.企业2年内完成监理代表工程的证明材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工作总结、监理业务手册,监理合同及其备案证明、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以及工程所在地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企业业绩核查汇总表》(扫描上传,仅申请升级甲级时提供); 12.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仅甲级设计企业或以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申请甲级监理资质时提供); 1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扫描上传,仅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监理资质提供)。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初审(变更)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 2.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情况说明(扫描上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上传); 4.企业原有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 5.企业新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扫描上传,仅变更企业名称、详细地址、注册资本金、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企业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和注册执业证书(扫描上传,仅变更企业名称时提供); 6.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任职文件和技术负责人的毕业证、相关专业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上传,仅变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时提供); 7.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股东大会关于企业改制或股权变更的决议、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申请改制的批复文件(扫描上传,仅企业改制时提供)。
请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多久能办完?
办理流程: 1、企业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 (http://iecms.mofcom.gov.cn/),填报、保存企业有关数据,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在A4纸的正反面,法人签字,加盖公章;2、持《登记表》及其他申请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1份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企业公章) 5.个体工商户提供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复印件1份。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提供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 办理时效:即办 办理地点: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咨询电话:0531-68967375、0531-68967376
依据国家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起草的《山东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公民在18周岁之前,既限定次数(1次),又限定条件(出现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或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与养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情况);在18周岁之后随生父母、养父母或申请人十八周岁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继父母变更民族成份,也限定时间(2年内)和次数(1次)。
如题,请问在济南开展直销业务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在济办理直销扩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山东省商务厅出具的拟设立服务网点核查的通知一份 2、直销企业申请报告(含直销服务网点明细表)三份。 办理时效: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 咨询电话:0531-68967375
济南食品流通许可证资质代办流程及要求有哪些?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一般基本的条件如下,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1、场所基本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2、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 3、卫生制度健全、应当提供的资料齐全; 济南食品许可证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或者个体执照复印件 工作人员的相关健康证件 食品许可证申领步骤: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流程,在哪里办理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新申请、增项、延期,机构改制、合并、分立)需提供哪些材料?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变更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新申请、增项、延期,机构改制、合并、分立)需提供的材料 1.《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延期提供《检测资质证书延期申请表》); 2.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检测专用章。(扫描上传,增项仅提供副本,新申请无需提供); 3.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扫描上传); 4.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查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扫描上传); 5.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扫描上传); 6.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注册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检测员等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注册师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扫描上传); 7.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扫描上传,增项与延期无需提供); 8. 检测机构改制、分立、合并报告一份,包括新机构与原机构的产权关系、资本构成及资产负债情况,人员、内部组织机构的分立与合并等情况(扫描上传,仅机构改制、合并、分立提供)。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许可(变更)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事项变更申请表》(在线填报信息并生成打印,盖章签字后逐级上报,一式3份); 2.资质证书正、副本(扫描上传); 3.机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提供,扫描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仅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机构地址时提供,扫描上传);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仅变更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扫描上传); 5、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培训合格证明及社会保险证明(仅变更技术负责人时提供,扫描上传); 6.新的办公场地的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场地的产权证明、新变更场所固定设备的检验报告、计量认证证书与通过项目表(仅变更机构地址时提供,扫描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