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三)预防、制止、侦查违法犯罪案件,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五)依法开展禁毒缉查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桂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二)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十三)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四)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五)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向全县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桂东县公安局机关设13个内设机构(中心、室、队),分别为:
(一)指挥中心(办公室、警务保障室)。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工作;负责公安统计、机要保密、通信、文电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政工室。负责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警衔的日常管理,民警的录用、教育、培训、奖励、考核和公安宣传工作,本局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免事项和干部调配、工资福利工作及党、团、工、青、妇及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三)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负责监督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查处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工作。
(四)法制大队。负责全局法制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民警的执法情况;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全局刑事案件立案审核;负责交接其他行政机关移送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交办、指定管辖和其他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检察机关通知立案的案件;负责管理和监督各办案单位受案、立案情况;协调解决各办案单位之间的管辖争议;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五)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六)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监管;开展重点人员网上管控;搜集网络情况信息;开展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查;开展互联网信息巡查与处置;组织、指导派出所开展网安基础工作;接受上级网安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完成交办的任务。
(七)刑事侦查大队(桂东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桂东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负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察破案和预防犯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查、调查;负责指导派出所的刑事侦查工作和刑事侦查的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八)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案件的侦查,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内犯罪、涉税犯罪,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九)禁毒大队。负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防范和打击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治安管理大队(桂东县人民政府爆炸物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桂东县公安局矿业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围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经文保系统国家财力、国家机密和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以及重要领导人的警卫工作,掌握内保单位敌情、治安情况和政治动向,研究制定对策;负责保安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派出所工作指导。
(十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桂东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桂东县公安局外事办公室)。负责全县人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相关管理和信息网络建设;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管理;侦办、查处违反人口管理的案(事)件;组织全县人口统计,做好人口普查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出入境证的管理及发放;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件,对违反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规活动的行为人实施处罚,维护出入境秩序。
(十二)监所管理大队(桂东县看守所、桂东县拘留所)。看守所,负责羁押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监管少数短期已决犯;拘留所,负责执行行政拘留裁决和拘留对象的教育管理工作。
(十三)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负责机动车驾驶人的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的查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
设立7个派出所,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隶属县公安局领导。负责辖区治安管理,维护辖区的治安稳定;负责对辖区实有人口管理和情报信息工作;负责辖区巡逻防控和社区警务建设,指导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通过日常管理工作,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
1、城关派出所;
2、沙田派出所;
3、清泉派出所;
4、寨前派出所;
5、大塘派出所;
6、四都派出所;
7、两水口派出所。
咨询电话:07352190100
办公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市政府办公楼2、7、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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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5月1日—9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冬季(10月1日—次年4月3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咨询电话:0735-12345(政务服务热线)、0735-8628137(桂东县政务服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
办公地址:桂东县沤江镇桂东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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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