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宜州区水利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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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绩效考评、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机关党建、职称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出国(境)管理等工作,指导区水利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水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部门预、决算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绩效、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等指导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

负责水利科学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并监督检查。

负责人:韦换波        联系电话:0778-3217076

(二)水生态保护股。

承担全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承担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拟订水土保持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审批有关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参与涉水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办水利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调解水事纠纷、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全区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承担办理行政许可和征收行政事业性规费等工作。

负责人:黎剑        联系电话:0778-3211152

(三)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股。

负责提出上级和区本级水利工程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指导全区水利规划工作,拟定水中长期水利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监督病险水库、水闸、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组织编制或拟订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江河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工作。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对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查工作。

负责人:莫胤强        联系电话:0778-3170951

(四)河长制工作股(区河长制办公室)。

研究提出区河长制工作的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起草相关文件草案。承担区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综合协调、调度区直相关部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指导河长制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承担区河长会议、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负责区河长制工作信息平台的搭建和信息工作的报送、汇总工作。负责开展区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协助区总河长、河长组织实施对乡镇级河长、区相关部门河长制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和考核。

负责人:韦魏        联系电话:0778-3178193

河池市宜州区水利局

河池市宜州区水利局

河池市宜州区水利局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河池市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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