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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应急、维稳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青、妇、后勤的日常工作。承办有关林业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
相关负责人:韦康 联系电话:18077832522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和教育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管理。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具体工作。
相关负责人:谭欣菊 联系电话:15177830823
(三)计划财务股
组织拟订林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各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组织拟订开发性政策性贷款等相关政策。负责统计信息、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和所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统计信息、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
相关工作负责人:蒙红汝 联系电话:18077827710
(四)林长制办公室
负责配合做好林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工作方案、计划和考核目标,组织拟订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和评估考核;提出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林业管理保护工作意见建议;负责宜州区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工作调度、工作督办,督促落实宜州区林长会议议决事项和宜州区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工作负责人:黄流冠 联系电话:18077837733
(五)生态保护修复股(河池市宜州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指导宜州区森林资源培育。起草国土绿化政策及实施方案,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起草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相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石漠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组织实施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监督管理石漠化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受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监管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和科技普及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河池市宜州区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相关工作负责人:刘华成 联系电话:18907886561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河池市宜州区生态公益林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宜州区森林资源管理,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上级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林业工作站和木材检查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指导、协调林木和林地权属争议调处、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森林防火相关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审批相关工作。承担本级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工作。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配合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配合审核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木(竹)材、花卉、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负责林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相关工作联系人:韦竹兴 联系电话:18978285755
第五条 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六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承担解释工作,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负责人:河池市宜州区林业局局长 韦星艳
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林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