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县物流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道路客(货)运、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城乡道路运输、道路运输服务业、道路运输相关产业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收费公路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权限内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对交通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七)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权限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财务审计股、人事科教股、安全监督股、规划与建设管理股、运输管理股
事业单位
新乡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新乡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新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新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乡县地方海事处
咨询电话:0373-5063804
办公地址: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大道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