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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业务描述】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业务流程】
纳税人:表单填写—提交—办税进度
【申请步骤】
前置条件说明:纳税人必须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且为年度首次确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2.填写表单
(1)纳税人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取数赋值,无需纳税人进行填写,纳税人只需要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择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行业、适用政策年度、销售额计算期、销售额及占比等详细信息。
(2)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跳出确认窗口“适用政策年度为:XXXX年,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XX-XX-XX至20XX-XX-XX。本年度政策适用到期后,若您符合规定条件,在下一年度继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还需在下一年度首次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提交声明。”
点击“确认”,提示“声明内容提交保存后,将不能修改,您是否确定提交。”,点击“返回修改”可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进行修改。
(3)根据提示“声明内容提交保存后,将不能修改,您是否确定提交。”,点击确认后即提交成功,点击“取消”返回表单填写界面。
(4)表单提交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中查看办税进度及填报的表单。
3.查询办税进度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模块,查询已提交办税事项受理进度。
(1)办理状态为【已申请】:
指税务机关暂时还未受理该项申请,纳税人可进行【查看】、【作废】等操作,【查看】可显示申请表单的详细信息,【作废】则可撤销文书申请;
(2)办理状态为【已办结】:
指税务机关受理、办结了纳税人申请信息,已导入金三系统。
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
尊敬的纳税人: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推进建设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的目标和具体规范要求,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将改版为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并将于2018年11月19日晚全省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