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操作流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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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

1适用范围

对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已认证或已采集上报信息但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稽核比对结果相符但未按规定期限申报抵扣,属于发生真实交易且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2访问路径

纳税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办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

3操作流程

1.纳税人填写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点击保存推送至税务端

纳税人填写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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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台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税务端岗位待办,进行税务端文书的审核,如图:

税务端文书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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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事项

   税务端审核通过后需要在金三手工录入相关文书,并传递至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方能抵扣。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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