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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中区商务局(以下简称区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有关工作安排,推动全区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商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拟订全区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区内商业信用销售。
(三)负责拟订总体和区域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商品市场、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商业综合体、商业体系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
(四)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商贸服务业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流通行业经营活动。引导社区商业发展。负责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障机制,组织生活必需品紧急调度。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监测工作。负责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
(六)负责推进全区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现代流通方式改革,培育骨干流通企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管、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
(七)统筹协调全区会展业发展,拟订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展业推广服务工作。统筹全区展会、节庆等活动的开展。配合上级部门落实以市政府名义举办或重点资金扶持项目的年度展览计划并协调落实。配合市商务局培育我市品牌展会。
(八)负责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全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
(九)负责有关国外商务事务的联络工作和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组织拟定全区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加工贸易。负责协调重要工业品、农产品(不包括粮食、棉花)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许可相关事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制定鼓励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招标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园区和平台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制定全区技术进出口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订全区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
(十四)负责全市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餐饮、零售、展览等商业类企业项目的招商工作。
(十六)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商务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相关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和领域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一次办好”,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深化“一次办成”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二十)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动态调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行使经区政府批准集中的商务领域相关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两部门建立健全衔接配合机制,依法履行职责分工,强化在联络会商、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的相互配合。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督查、信访、应急管理和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全区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本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统筹协调商务领域改革。组织拟订全区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商务业务的综合调度、统计和分析;组织实施重点课题调研;负责有关国外商务事务的联络工作和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材料文稿;研究商务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商务史志和年鉴的编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务行业的财税、金融、外汇和信用保险等政策;负责局机关财务资金预算的编报及预算资金管理;牵头实施全区商务系统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的具体工作;承担商务领域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或指导局机关以及所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商务服务发展科
贯彻执行商务领域行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承担世贸组织相关规则、协议咨询服务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普及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贸物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统筹协调全区会展业发展,拟订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会展业推广服务工作。统筹全区展会、节庆等活动的开展。配合上级部门落实以市政府名义举办或重点资金扶持项目的年度展览计划并协调落实。配合市商务局培育我市品牌展会。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全市会展数据统计、监测、分析、评价体系;承担会展行业相关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建立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等产业集群建设;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承担电子商务相关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拟定全区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跨境电子商务工作;指导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承担外贸进出口相关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外贸有关数据的统计、监测、分析。负责协调重要工业品、农产品(不包括粮食、棉花)和原材料的进出口许可相关事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拟订全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鼓励机电产品开拓国际市场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机电产品进出口招标和大型成套设备进出口工作。负责管理加工贸易。制定全区技术进出口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合作。组织协调涉及全区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组织产业损害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贸易园区和平台建设。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建立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管理体系;负责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新兴服务贸易出口,负责服务外包招商促进工作;承担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相关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组织制定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商贸流通服务科
贯彻执行商务领域行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开展相关法律普及工作;指导协调行业协会工作,依法履行本部门业务领域内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拟订总体和区域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及商品市场、商务领域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重要商品批发市场、商业功能区、商业综合体、商业体系建设与发展。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旧货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汽车流通、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拟订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拟订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和建议;引导协调社区商业发展;调度、协调、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城市商业网点等商业体系建设;推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市场体系相关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零售类商业企业项目的招商工作。拟订全区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居民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全市“老字号”品牌的保护与促进工作;拟订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商贸服务相关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餐饮类商业企业项目的招商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保障机制,组织生活必需品紧急调度。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负责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监测工作。拟订流通领域消费促进政策,策划全区各类促消费活动并牵头组织实施;建立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工作机制,拟订应急方案并承担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承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相关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和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31-82078976(业务咨询请打0531-82078960或0531-82078961)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邮政编码:250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82078965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济南市市中区商务局各科室对外联系电话是多少?(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2078368(二)商务服务发展科联系电话:0531-82078369(三)商贸流通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