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局办公室
负责机关或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保密、机要、信访、档案、统计、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财务、党建、国有资产管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办公室挂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牌子,负责处理中共石家庄市栾城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审计股
依法对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审计;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对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对中央和省;市、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开展审计;对使用区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对区投资和以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开展审计;对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开展审计;对区属国有企业、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上级授权审计的金融机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开展审计;对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对上级授权审计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按规定对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对区管领导千部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会同区委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区属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机构编制制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上述审计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结果报告。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在区审计局领导下,负责对中央扩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区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债资金年度决算,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
(四)基建工程审计中心
负责投资审计工作和重大项目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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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栾武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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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
咨询电话:0311—855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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