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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311—85501211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栾城区石栾大街72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6月—8月下午2:30—5:30,其他月下午1: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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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有关政策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规范全区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规则及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建设、管理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监督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场内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将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四)负责投资项目、商事登记、市场服务、文教体卫、社会事务、住建交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农林畜水、经贸商务、城市管理等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负责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规范、管理和监督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行为。
(六)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行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
(八)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九)负责对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十)负责区直部门已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涉及的现场勘验、审图、联合验收等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化工作,区级行政审批信息资料的保管、整理、统计、编目和定期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推动区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协同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以局名义形成的重要文件、综合文稿、领导讲话及对外宣传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工作;日常工作纪律的督导检查、大厅的消防安全、信访维稳等;大厅窗口调整,对派驻单位的日常管理。
二、政务服务管理股
负责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取消、调整以及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编制行政许可目录和办事指南,负责全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调整和规范工作;负责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互联互通;指导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配合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评估;统筹推进全区“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决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联系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放管服”改革工作,督促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落实改革措施;负责牵头政府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开放、共享,建设全区政务平台事项库,构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编制公开政务数据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政务数据、公共数据的互联互通,为提升政府治理水平、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数据资源保障服务。
三、政策法规股(监管运行)
负责全局政务服务工作,做好审批事项流程配置维护,围绕提高审批效率,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利企,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推动各项审批制度改革政策落实到位;负责全局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取消、调整以及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权责清单的编制及动态调整工作;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负责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及审批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定我局信息公开指南,接待答复各类依申请公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负责全局及委托乡镇实施的审批事项的案卷标准化工作,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形成情况通报,查缺补漏,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案卷质量,确保文书材料完整,审批程序合法;负责审监互动工作的持续推进,做好审监互动通讯录的动态调整更新,及系统内监管单位的配置,确保与监管部门的沟通衔接;负责对各业务科室政务服务平台使用情况、办件情况、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局“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件、实施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及督察工作;承办法治考核工作;跟踪督办审批事项办理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四、审批一股(项目建设)
负责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各设区市、扩权县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建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批;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备案;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备案;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建设工程最高限价备案;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备案;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方案审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五、审批二股(安全环保)
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排污许可;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六、审批三股(交通涉农)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普货);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县内客运业户开业、增项经营许可;专用航标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汽车租赁经营许可;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取水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农药经营许可;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水产苗种生产审批;渔业捕捞许可审批;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渔业船舶登记;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审批;农药广告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非国家和非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审批(核)。
七、审批四股(社会事务)
负责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校车使用许可;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教师资格认定;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公开募捐资格审核;慈善组织认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营业性演出审批;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及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再生育审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除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等);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执业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执业许可;执业医师申请个体行医审批;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八、审批五股(市场服务)
负责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九、审批六股(商事登记)
负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股权出质登记;企业备案;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
负责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监督、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整理上报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信息;负责无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的招标报建工作;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对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行为的处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备案。
十一、现场勘验股
负责制定行政许可事项勘验办法;负责现场勘验、核查,牵头建设专家库和组织实施联合勘验工作;负责远程视频勘验平台系统建设管理与维护;研究勘验方式改革创新工作;制定专家评审办法和第三方机构评审管理办法;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投资咨询评估机构的抽取工作并组织评估机构开展评审工作。
十二、综合受理股
负责综合受理区、综合制证窗口、证照送达窗口的日常管理业务;负责除商事登记综合受理(5项)、园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34项)、即办件(3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3项)外的12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综合受理;综合制证窗口负责全局除商事登记类、项目建设类以外所有证照的保存与制作工作,负责将相关证照复印件按照要求归档并完成审批案卷的装订工作;证照送达窗口负责除商事登记类、项目建设类以外所有审批意见以及证照的送达和免费邮寄工作,证照无特殊情况一律在此窗口送达,各科室不得单独送达,证照领取或邮寄后综合受理科工作人员负责将案卷移交至档案室;负责审批专用章及受理专用章的签章、登记工作,同时负责受理当事人纸质档案查询申请并做好档案查询结果的邮寄送达;负责总服务台办事主体业务的引导、常态化的疫情防控、管理落实“四个免费”等;自助服务区协助办事主体免费复印打印及网络查询、办事进度查询、电子材料下载等,引导办事主体使用“河北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申报工作。
十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股

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与综合管理,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奖惩和使用管理,负责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以及试点建设;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制度建设,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和创新信用监管,建立诚信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深化信用修复机制建设;组织编制区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推进和规范事前诚信教育、信用承诺以及信用信息的核查与应用;协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组织开展政务失信问题整治;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人才培训,开展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导考核。

领导信息
1.裴月利(局长、党组书记)主持行政审批局全面工作。
2.谢占彪(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派驻部门管理、投诉举报受理、网上审批监督管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诚信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放管服”改革、安全生产、环保等工作;分管政务服务管理股、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股、政策法规(监管运行)股、综合受理股、审批一股(项目建设)、审批二股(安全环保)、审批六股(商事登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
3.陈景辉(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信息宣传、人事教育培训、平安建设、工青妇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审批三股(交通涉农)、审批四股(社会事务)、审批五股(市场服务)、现场勘验股。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领导简介

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石家庄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自2017年2月28日成立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展“深化改革年”“能力提升年”“标准化建设年”,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探索改革举措,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努力打造便捷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石家庄模式成。。。
石家庄市栾城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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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1-88666440(昼、夜);信息公开电话:0311-88666440;办税服务厅电话:0311-88666394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惠源路6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1月1日至5月31日 9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6月1日至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311)85503993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栾武路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14:30-17:30) ;

石家庄市栾城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