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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拆迁后,营业执照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但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我想题主想要知道的是门店更换地址后是否可以用原来的营业执照继续营业对吧?
答案是不可以的,虽然营业执照在不出现异常经营或吊销的前提下是有效的,但不代表门店更换地址后还可以正常使用,它是需要到原营业执照辖区归属的片区进行申请根据 的。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
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此外,在变更营业执照营业地址或登记信息时,由于种种原因法人无法到场,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帮助办理的。但前提条件是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