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组织实施本街道的“两个文明”建设,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两个文明”建设主要内容是基层党的建设、政权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以及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争创文明单位等。
(二)管理街道的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化企业改革,制定产业政策,搞好经济预测,大力发展经济;管理街道财政、审计、统计等工作。在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为街道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提供生产决策、信息、技术、人才服务工作。
(三)管理社会事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救济等工作。负责本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和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街道公安、司法的领导,依法保障国家和集体利益,保障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四)督查街道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督查街道各单位落实上级下达、部署的工作任务;监督街道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五)管理本区域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环境绿化、美化、香化、净化和爱国卫生、防疫工作。协调驻本区域内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建设工作。
(六)做好社区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强化社区管理,拓展社区服务,推进社区建设。为群众创造更多的服务项目和便民利民措施。为街道生活困难户和残疾人生产自救创造条件。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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