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研究部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的建议、意见、问题和重大社情民意;负责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排查、化解和处置工作;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办理群众网上投诉信访事项,统筹协调推进12345 政府服务热线建设、运行工作;及时筛选报送网上投诉信访中的重要信息,定期分析研判网上信访形势,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负责网上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四)协调处理跨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办理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和自治区信访部门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并督促检查、反馈处理情况。
(五)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经验交流;负责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六)向信访人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供咨询服务。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990-660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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