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就业工作的归口管理和业务协调。
(二)负责提供就业岗位奖励、市本级购买岗位各项补贴、市本级就业见习补贴等初审工作。
(三)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工作,统筹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四)组织开展各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负责各区就业服务各项经办业务指导工作。
(五)指导全市创业工作。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收集创业项目并推广,指导各区创业培训、创业后续服务、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
(六)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就业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就业实名制动态管理,指导各区失业人员的登记和管理。
(七)负责全市就业见习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区就业见习工作。
(八)负责全市就业岗位的开发、协调、信息的发布和统计工作,具体负责中央、自治区驻市企业、招商引资企业及外部岗位开发、发布和统计工作。
(九)负责就业前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市就业再就业信息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十一)负责单位或个人委托劳动人事代理业务。
(十二)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其相关业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990-6609105
办公地址: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西100米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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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